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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源头治超工作 基本实现科技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三秦都市报 2018-05-10 08:51 大字

本着精简高效、精干稳定的原则,建立一支相对独立的专职运政源头治超执法队伍,加强源头治超一线执法力量

建立集远程监控、“一超四究”程序处理、“黑名单”列管处理、车辆、驾驶员和运输企业信誉考核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全省运政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和货运源头远程科技治超监控系统,实现以省、市、县“三级”和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为节点的“三级一点”的业务管理和信息共享,进一步丰富科技治超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严把车辆装载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杜绝源头超限运输行为,保护公路建设成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宣传教育,将货物源头装载企业、货物运输经营车辆、驾驶员作为重点,广泛宣传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工作的意义及有关政策法规,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做到依法装载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集中联合整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以强化人、车、运输企业和源头装载单位为抓手,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作用,确保企业合法装载,车辆运营安全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治超,确立“立足源头,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货运源头单位合法装载的责任主体及各部门治超工作职责

自2006年开展源头治超以来,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治理超载超限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陕西省源头治超工作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方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创新思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以强化人、车、运输企业和源头装载单位监管为抓手,突出源头治超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大力推行科技治超,建立全省运政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狠抓货运源头远程科技治超监控系统建设,加强路源联动,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和“黑名单”制度,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效能提升,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全省源头治超工作基本实现了科技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高速、干线、农村公路超限率分别控制在1%、2%、3%以内,实现了治超工作总体运行平稳。

在先后经历了启动治超、集中整治、强化治理、深化治理、长效治理、源头治理等六个阶段后,陕西省“创新利用科技手段、基础管理健全明晰、一超四罚联动管理、进料源尾倒追源头、事后监管补塞漏洞”的源头治理陕西模式已然形成。全省源头有效监管率达97%以上,平均超限率稳定控制在1%以内,道路交通事故率下降了27.5%。

以专职队伍为基础 确保行业尽职履责

本着“精干、高效、稳定”的原则,在省、市、县三级运管机构成立了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及治超办公室。全省选调1986名运政人员,组建了一支相对独立的专职运政源头治超队伍,具体负责全省源头治超工作。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实行日常准军事化管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网络化治超格局。将源头治超经费依法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了源头治超工作稳步推进。每年拨付专项资金1500万,按照“以县为主、适当补助,追踪问效”的原则,依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实际工作成效综合考量进行补助,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市县实行季度通报和督办,扣减相应补助资金。

以法规制度为依据 治理体系建立健全

以省政府发布的《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为统领,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货运装载源头治超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路面与货运源头联动治超管理规定》《陕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制度》《陕西省货运源头治超监督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并取得《陕西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立法项目阶段性进展。通过明确政府分级公示、“一超四罚”信息抄告反馈处理和“黑名单”列管等强化源头治超的基础制度和具体措施,夯实了县级政府治超主导责任、运管机构治超监管责任、货源企业治超主体责任,形成了权责明晰、综合治理的源头治超格局。各级运管机构以此为契机,在更大范围与更深层次全面参与和强化源头治理,逐步承担起治超主力军作用,减轻了路面治超压力,遏制了超限车辆上路行驶损坏公路后再被处罚的恶性循环。

以科技创新为引领 治理格局初步构建

——积极探索,择优推广。经过三年探索比对,2012年对79家重点监管企业安装了129套远程监管系统,实现了对出厂车辆装载数据实时采集和全天候监管。

——顶层设计,构建系统。统一标准,2014年自主研发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管理机构和货源企业的“三级一点”源头治超管理信息平台(其中1个省级、12个市级、108个县级平台),实现了远程监控、电子台账、从业人员诚信考核、“一超四罚”和“黑名单”列管、数据统计、联合惩戒等管理功能。

——持续升级,资源融通。研发了基于安卓和苹果“双系统”的运政治超手机APP,实现了与路政治超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对接,新增相关信息验证比对、源头治超移动办公、案件自动权责划分、电子证据保存等功能。

以基础管理为依托 政务管理质量提升

夯实基础管理:对全省货源企业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签订合法装载责任书,落实装载登记报送、考核约谈等制度;科学分类监管,形成“科技监控、区域治理、源尾监管、站场巡查”相互补位的管理体系:对79家省级重点公示企业坚持远程24小时监管;对11处分散、无称重非煤矿区、砂石料场密集的地方,经省政府批准,由路政、运政在必经路口设置“卡脖子”监管点;与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水泥厂、热电厂等建立合法装载收料责任制,打破只管出口的概念,“以源尾促源头”,通过进料的“源尾”监管货运装载的“源头”;对30个重点货运站场和二、三类货源单位坚持省级每季度不少于10次,市、县级每季度不少于15次站场巡查监管。

以路源联动为抓手 资源整合成效显著

有效整合交通系统内路政、运管执法资源,形成源头监管点、检测站、卸货场、流动检测车“四位一体”全方位、无盲区治超监控网络体系。一是运政机构派驻人员到超限检测站进行联合执法,对货运车辆、货运驾驶员、运输企业、货源企业实施“一超四罚”。二是路政运政治超部门常态化进行联合督导和交叉检查,实现交通内部执法力量有机统一。三是对各地市的工作考核由省厅根据省公路局和省运管局的分别考核进行加权平均,各占50%比例。2017年运政接收路政抄告案件2595起,落实“一超四罚”处理1992起,实行“黑名单”列管1168起。

以事后监管为补位 闭环管理强化激励

对全省58.5万货运从业人员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档案,落实超限从业资格证计10分1532起,对计满20分人员依法吊销证件并再次培训;对已列入黑名单的货运车辆,联合高速运营管理单位做好事后监管,取消绿色通道收费优惠;对发现的外省超限车辆按季度落实抄告,全年向17个省区抄告违法超限车辆案件信息161起、不合规车辆运输车904起,对外省抄告的73起违法超限运输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处理和反馈,落实“一超四罚”58起,列入黑名单15起。

以舆论宣传为杠杆 治超氛围浓郁热烈

新一轮治超开始后,陕西省将治超工作定位为实现落实供给侧结构调整的重要工作,坚持与中国交通报、陕西日报、陕西交通报、三秦都市报等纸媒,陕西电视台、交通广播等电媒紧密合作,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依托收费治超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子显示屏、12122投诉热线等张贴标语、解释政策;开展“治超宣传月”,深入货源企业发放印制治超标语的擦车毛巾、环保袋、洗衣粉等货运司机实用物品,寓服务理念于宣传工作始终,为治超工作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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