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尾灯现苍蝇 车主索赔76万车主认为车辆有质量瑕疵 车辆生产商称尾灯并非完全封闭 可能在行驶时进苍蝇
奔驰车尾灯现苍蝇 车主索赔76万 2018年04月12日 星期四 首页上一期 下一期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版面概览 放大 缩小 默认
奔驰车尾灯现苍蝇 车主索赔76万
车主认为车辆有质量瑕疵 车辆生产商称尾灯并非完全封闭 可能在行驶时进苍蝇
涉案车辆尾灯处的苍蝇( 白 圈内)
在自己的奔驰车尾灯内发现有苍蝇,王先生认为车辆存在质量瑕疵,将生产商奔驰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该车有质量瑕疵,要求奔驰公司收回车辆,并双倍返还购车款。4月10日上午,本案在北京大兴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北京奔驰公司称,为了散热,尾灯留有缝隙,涉案车辆尾灯中的苍蝇是使用过程中进入的。
■车主发现尾灯内有死苍蝇起诉奔驰索赔76万
来自陕西的王先生称,2015年6月26日,他在北京以34.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北京奔驰公司生产的梅赛德斯奔驰轿车。去年10月,他发现车辆左侧尾灯大灯内有一只苍蝇。
王先生认为,苍蝇是原厂生产时进入的,据此以轿车有质量瑕疵为由,将北京奔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收回该问题车辆,双倍返还已付购车款及各项其他损失共计76万余元。
在法官询问如何发现苍蝇后,王先生称,他是在一次洗车后,才发现车左侧尾灯内有一只很大的苍蝇,“苍蝇是死的,怎么拍车灯都不动,虽然对车辆使用没有明显影响,但让人感觉很不适。”
王先生说,由于他所在的地方没有4S店,只能找修理厂处理,修理厂工作人员告诉他,苍蝇是原厂生产中进入的。他联系北京奔驰公司售后服务,对方让去4S店进行处理,但因为没有说明要承担相应费用,尾灯内的苍蝇一直没有处理。
开庭前,王先生向记者提供的他的车灯视频及照片显示,车灯内有一只完整的苍蝇。
■商家尾灯为散热留有缝隙在行驶时进苍蝇
北京奔驰公司代理人称,涉案车辆在出厂前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取得车辆合格证等,王先生购车时签署了新车交车单,代表他进行了车辆外观核验等验车环节,“王先生在提车时没有发现苍蝇,在使用的两年时间内也毫不知请,显然是自相矛盾。”
“汽车尾灯在出厂时不是完全封闭的。车灯背面为散热有孔洞和缝隙,以延长尾灯的使用寿命。蚊蝇具有趋光性,会寻找光亮和热源进入车灯。”该代理人向法庭展示了车尾灯的内部构造,认为苍蝇是在王先生车辆行驶过程中进入车灯的。
北京奔驰公司代理人表示,苍蝇无论何种原因进入尾灯,都不影响车辆尾灯的使用,也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所以不属于质量瑕疵和质量缺陷。王先生据此要求厂家承担产品质量问题,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王先生全部诉讼请求。
因涉诉车辆还在王先生陕西老家。法官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之一在于涉案车辆尾灯的设计构造是否密闭还是存在孔隙,需要现场勘验车辆之后,本案再择期开庭。
■焦点质证环节焦点尾灯是否封闭
质证环节,对原告提交的涉案车辆尾灯内存在苍蝇的视频,被告对其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无法证明苍蝇是在原厂进入尾灯内的,也无法证明车辆存在质量瑕疵。
被告称,车灯不是奔驰公司生产的,只负责进行组装,通过4S店渠道进行销售,以前也没有消费者反映过类似问题,尾灯出现苍蝇是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正常现象。通过吸、夹、吹等方式就可以处理。
被告提交的尾灯设计图证明尾灯是开放设计,异物可以进入尾灯。且尾灯使用的是普通灯泡,普通灯泡容易发热,留有缝隙是为了散热,空气流通。而蚊蝇具有趋光性,所以尾灯出现苍蝇属正常现象。对此,原告坚持称,尾灯是封闭的。
因涉案车辆不在北京,法庭需要进行现场勘验,本案暂时休庭。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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