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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实施要点 建立常态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西安商报 2018-04-04 0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高宇)记者昨日获悉,政府下发《陕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实施要点》。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分为两条主线,一是以治理城市社会风险因素为主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改造搬迁;二是以治理涉及危险化学品重点工艺和重大危险源为主的管控整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组织好清单式的对标检查督查,建立常态有效的监督管理和隐患整治排查督办机制;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切实组织好对标自查,建立常态化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通过攻坚行动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在全省形成打击非法生产、建设、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强大声势,要对已经关闭的小化工死灰复燃,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经营、建设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停止生产、经营或依法取缔关闭;建立源头管控长效机制,建立化工建设项目部门联合审批机制,防止已淘汰的化工工艺和明令禁止的化工建设项目以综合利用等名义死灰复燃,搞违法建设;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专项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以煤、油、气相关联的化工企业、化工集中区、油气开采集中区等为重点,坚决打击取缔各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污染环境、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工艺和淘汰设施设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的小化工、小窝点。

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行动

在工艺方面,重点自查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是否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系统是否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是否健全并投入使用;在重大危险源管控方面,重点自查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是否按照“一源一档”原则进行登记建档,是否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是否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在长输管道风险管控方面,管道企业要对管道途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高后果区台账并上报属地主管部门,落实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报告制度,及时维修维护或更新有缺陷的设备设施,提高管道本体及附属设施安全可靠性,提高日常巡护频次、加密设置地面警示标识、安装全天候视频监控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制止危及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段安全的违法施工作业行为。

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

突出管理岗位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提升和岗位操作规程的实践,提升安全管理的能力,重点查纠指挥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具备独立上岗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在设备存在缺陷时不采取任何有效防范措施决定设备带病运行,指挥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及指挥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检维修等违章指挥行为;突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岗、到人,加强岗位人员操作培训和管理,提升执行操作规程的能力,重点查纠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无特种作业证和上岗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或危险工艺操作;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冒险作业;任意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仪表、警示装置,工作前未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安全及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就进行操作等违规作业行为;突出对职工常态化的教育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执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重点查纠传达未经确定的指令;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酒后上岗,上班饮酒,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治理

各级政府要精心组织,采用清单式对标检查、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检查、组织企业开展互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在危险化学品领域,检查治理安全仪表系统、相关生产装置自动化监测、连锁报警切断控制系统,防爆电气设备等实际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精细化工领域,检查治理工艺、装置、设备的合规性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反应装置安全控制和风险评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检查督查要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全覆盖,实施动态监管,建全完善辖区内化工企业基础台账。

辖区内存在油气长输管线的地市,要对照省油气办《关于印发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识别有关情况的函》所列出的高后果区及新辨识出的高后果区,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高后果区安全管控台账,建立企地联动机制,定期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加快提高应急实战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要盯住不放,依法依规,该取缔关闭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关闭,该停产整改的要坚决落实停产措施,该经济处罚的要坚决处罚到位,对在检查督查中发现存在“三违”现象并屡教不改的企业,要列入地区重点监控企业“黑名单”,必要时,在信用信息平台中进行曝光,对因“三违”现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从严追究责任;要建立攻坚行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查排查和治理整改的责任,对未认真履行责任,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问责,要把事故必查、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作为攻坚行动的常态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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