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视点 大数据时代,消费者该怎样维权? 陕西省代表委员共话“3·15”
本报记者陈艳乔佳妮李龙飞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网购、快递健康发展,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
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网上购物。网络购物在为消费者提供诸多便利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在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及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带来挑战。
大数据时代,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听听代表委员们的建议。
利用高科技
实现产品生产流通监控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工商、质检、药监三大部门合并,这对保障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来说,是个好事。”全国政协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杨正国在谈到维护消费者权益时说,改革后大大减少了过去维权时部门职责交叉的问题,也避免了一些推诿扯皮现象,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而言,未来的打假维权将更加便利。
“保障和维护消费者权益,实际上也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杨正国说,对于民营企业来说,首先要更好地弘扬企业家精神,坚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坚持法治精神,从源头杜绝使用假冒伪劣材料,不造假也不给造假者生存空间;其次,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提供的便利,利用高科技手段等,实现产品生产端的质量监控,确保残次品不会流入市场;同时也可借助电子标签等,实现产品的有效溯源追踪,让消费者能迅速查证真伪。
加强监管
保护网购消费者权益
在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看来,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日渐凸显。
“随着各类网络购物形式发展、‘双十一\’等促销活动大热、第三方支付的兴起,网络购物蓬勃发展。但是,当下电商、微商的交易方式和发展规模让监管面临着新的命题,商品质量、网上支付安全、举证责任都受到消费者越来越多的关注。”方燕说。
如何保护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方燕认为,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网络购物平台的运行和消费者维权做到有法可依;建立电子商务市场规范管理平台,所有从事电子商务的市场主体必须实名注册,有据可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支持消费者就侵权问题提起诉讼,简化消费诉讼流程,并给予相关的专业帮助。另外,要继续在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开展维权专项活动,坚决遏制违法行为,让每位消费者切实感受到法律的保护,助推我国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加快立法
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刚在网上买完东西,或者在一家网站注册了账号,很快就收到推销电话或短信,其中不乏诈骗电话。姓名、职业、家庭信息等个人信息泄露,让大家饱受信息骚扰之苦。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广播电视台播音部主任孙维认为,被泄露的个人信息,很多用于商业领域,这需要纳入惩治的范畴。“要从立法层面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她说。
孙维建议,首先,消费者要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比如,使用公共Wi-Fi时,要考虑到可能存在的隐患。其次,应筑牢底线,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并不断完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体系,加大对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选择权及个人信息安全。
作为媒体从业者,孙维还建议,应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加强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本报北京3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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