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压岁钱到底归谁所有?
本报记者马黎
【案例介绍】
春节期间,菲菲妈妈发出去了3000多元的“红包”,12岁的女儿菲菲也同时收到了近5000元的压岁钱。菲菲妈妈要求菲菲将压岁钱如数上交,但菲菲只同意交出一部分,另一部分由自己支配管理。菲菲妈妈认为,小孩子不能拿这么多钱。菲菲很不服气地说:“压岁钱是给我的,你没有权利拿走。”
【律师说法】
陕西标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晓伟认为,很多父母觉得,孩子只不过是大人之间人情往来的桥梁而已。其实不然,大人给孩子的压岁钱,属于民法中的“赠与”。压岁钱一经孩子接受,赠与合同就成立,家长无权没收。《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因此,长辈给晚辈压岁钱,属于一方纯获利益的赠与合同关系。
考虑到孩子尚未成年,很难支配这样一笔数目不小的钱,因此,大部分家长会替孩子保管这些压岁钱,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既然是保管,父母就不能随便动用。民法中规定,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果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给孩子购买商业保险、让孩子参加学习培训,是可以动用孩子压岁钱的。
【律师观点】
宋晓伟认为,管理孩子的压岁钱是家庭的私事,但处理起来要有“法律思维”,要合乎法理顺乎情理。
压岁钱属于孩子的财产权益。家长等监护人只有保护孩子压岁钱等财产权益的义务,而没有占有支配压岁钱的权利,家长利用“强迫”或“欺骗”手段直接或变相占有孩子压岁钱的做法是错误的。很多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未成年人对压岁钱有所有权,但却不能随意处分压岁钱,不能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未成年人只能在自己的行为能力范畴内适度消费压岁钱,如果消费行为超出行为能力范畴,则必须经法定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记者提醒】
现今社会,压岁钱不再是单纯的节庆民俗象征,作为不断流转的财产,其不仅涉及法律上的法定监护与代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物权权属争议等问题,而且事关未成年人正确的消费观念和财富观念的树立,家长应该在合法的范围内,以身作则,悉心引导,帮助孩子树立良好的消费观念和理财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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