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现消费投诉举报和调处四级全覆盖
本报讯(记者徐颖)2017年以来,省工商局不断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模式和普法宣传手段,全面实施“天天3·15”系列活动,全力打造陕西工商消费维权新形象。
往年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只在每年3月15日前后确定一个宣传和维权主题,如今通过开展“天天3·15”活动,每日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和举报,每月发布消费警示,每季度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在用好消费维权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基础上,省工商局强化数据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每月向社会发布一次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一年来,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先后组织普法宣传活动382场次,组织现场咨询和投诉举报活动341场次,出动执法人员9354人次,办理“诉转案”361件。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建成了120个县级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在乡镇以及企业设立了3000多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实现了消费投诉举报和调处工作在省、市、县、镇四级全覆盖,让80%的一般消费纠纷解决在企业的“和解网”,15%的较大纠纷解决在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调解网”,5%的重大纠纷解决在监管部门的“执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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