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人大事业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五年综述
2017年2月28日,在陕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赴咸阳开展集中视察。本报记者 张辰摄 (资料照片)
2016年10月13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本报记者 耿薇摄(资料照片)
2017年8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预工委调研组赴安康开展社保基金使用管理情况调研。本报记者 耿薇摄(资料照片)
本报记者 耿薇
过去五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追赶超越目标和“五个扎实”要求,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接续奋斗,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了积极努力。
五年来,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大会6次,常委会会议40次,主任会议130次;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33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41部,审查备案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74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6个;对36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适时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78项,切实发挥了“两个机关”作用。
实践创新稳固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就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省人大常委会紧跟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一以贯之抓落实。
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连续三年组织对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截至2017年底,全省县级人大工作机构全部增加到5个以上,县级人大机关工作力量得到加强。乡镇(街办)人大均设立办公室,并配备工作人员。长期制约基层人大工作的“一人一委”、编制紧缺等突出问题得到缓解。新一轮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圆满完成,各地县乡人大会议更加规范,陕西省基层政权建设得到加强。
积极履职推动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职,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确保了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有效执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吃住行等问题和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食品安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等方面情况报告,持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后围绕80多个热点焦点问题,面对面询问“一府两院”相关负责人,促进了有关突出问题的解决。
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锲而不舍坚持每年对涉农领域特别是脱贫攻坚进行监督。先后审议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情况报告,组织对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条例进行执法检查,聚焦突出问题整改。
桥梁纽带发挥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开展“两个联系”活动,坚持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10名省人大代表、每名省人大代表固定联系10名群众,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与600多名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5000多名群众人与人、点对点的直接联系,把全省10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编为近万个活动小组,深入群众当中,开展经常性代表活动。
与此同时,省人大常委会推荐了70多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担任省质监局等行政部门执法监督员,300多人(次)参加政府有关厅局组织的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经常性邀请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及有关委员会组织的履职活动,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作风建设常抓不懈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全面从严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常委会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每人每年抽出大量时间赴基层调研或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通过列席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片赴市县开展精准脱贫、生态环保监督等,促进了突出问题的解决。
为建设一流人文机关,省人大常委会设立机关“追赶超越大讲堂”,开展书香人大系列读书活动,落实“三项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正风肃纪,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氛围不断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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