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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眼科医疗过错认定的鉴定人 专长是DNA亲子鉴定

华商报 2018-01-22 03:27 大字

李晓鹏抱着已双目失明的儿子含含(化名),一岁半的他已无治疗可能华商报记者 赵彬 摄

司法鉴定疑云

1月20日上午,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接受了华商报记者的采访,之前,该中心出具的一份鉴定结果,关系到一个孩子双目失明的责任,而鉴定却疑云重重,第一鉴定人坚称没有参与……

华商报1月14日A06、A07版报道《司法鉴定意见书疑云》一事后,随着记者深入调查又有新发现——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按照规定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的,却仅有一名鉴定人,而要做眼科医疗过错认定的这名鉴定师,竟是DNA亲子鉴定师。

《司法鉴定意见书》(陕蓝司鉴中心<2017>法医鉴字第067号)是如何出炉的?第一鉴定人范某多次表示自己没有参与鉴定,到底是真是假?经过多次电话预约,1月20日上午11时,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以下简称蓝图负责人)接受了华商报记者的采访。

问题一:第一鉴定人在哪工作?

蓝图负责人:范某在蓝图司法鉴定中心兼职

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的第一鉴定人范某是陕西咸阳核工业二一五医院眼科的主任医师。

2017年12月底,含含父亲李晓鹏在陕西咸阳核工业二一五医院找到了范某,但范某却表示并不知情,并坚称自己没有介入这起司法鉴定,系有人冒用她的名字。

陕西省司法厅官网2013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陕西省)》的名单中,范某作为执业鉴定人,不仅出现在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名单中,同时还出现在陕西咸阳核工业二一五医院名单中。

对此,1月20日,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曹某表示,范某2005年起至今,就一直在该中心工作,属于兼职。但陕西咸阳核工业二一五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给咸阳市司法局的答复是,经查,范某系陕西咸阳核工业二一五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的合法持证法医鉴定人。该鉴定所从未公派过任何一位司法鉴定人参与其他鉴定机构的鉴定活动。范某本人从未提及参与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执业之事。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司法鉴定人是要面临相应处罚的。法规严禁司法鉴定人同时在在两家鉴定机构任职。

问题二:范某为何有两个执业证?

蓝图负责人:建议去问省司法厅

从公开的陕西省司法厅网站上,华商报记者通过人名搜索发现,范某的司法鉴定人就职单位为陕西咸阳核工业二一五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联系邮箱为Fanlin××××@126.com。随后通过搜索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看到该中心鉴定人中也存有范某。据多方证实俩范某为同一人。记者调查,范某在陕西咸阳核工业二一五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持 有的执业证号为:61031200××××,执业类型为法医临床,颁证日期为2012年2月8日,并在2017年2月8日延续。而范某在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持有的执业证号为:61000503××××,执业类型为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

这两个执业证,在陕西省司法厅网站上均可查到。那么为什么一个司法鉴定人会有两个编号不同、执业单位不同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呢?范某坚称不知情。

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曹某表示,关于范某两个执业证的问题,建议去问陕西省司法厅,看他们是怎么发的。

问题三:是否有执业医师证?

蓝图负责人:司法鉴定与行医资格没关系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鉴定委托书《(2017)西中鉴委字第571号》函中,对被鉴定人李某的委托事项为:“伤残等级、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后续医疗费、营养期、护理期限”的委托。

在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陕蓝司鉴中心<2017>法医鉴字第067号)中显示,第一鉴定人范某,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技术职称为副主任医师;第二鉴定人李某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病理。技术职称为无。

那么,这两名执业司法鉴定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呢?

对此,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曹某表示,司法鉴定与行医资格证没有关系。

此前,2017年12月29日,第一鉴定人范某所在单位陕西咸阳核工业二一五医院向咸阳市司法局正式书面答复:范某在该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持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中执业类型为法医临床,不具有法医病理、法医物证的执业能力。

对于第二鉴定人李某,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则是这样描述,主检法医师,1987年毕业于第四军医大学,生物医学硕士,在第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从事生物医学实验和法医DNA鉴定与研究工作20余年,2009年进入蓝图司法鉴定中心,具有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DNA)鉴定资格和资质,现为该中心DNA鉴定实验室负责人,和DNA亲子鉴定首席专家。对DNA鉴定有着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问题四:范某是否参与含含身体检查?

蓝图负责人:并未参与,但该案鉴定程序合法

被鉴定人家属最大的疑问就是,在第一司法鉴定人范某没有参与的情况下,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如何出炉的呢?

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曹某表示,2017年3月7日该中心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同年8月3日拿到了与案件有关的病例等材料。8月14日,第二司法鉴定人对被鉴定人李某进行了身体检查,8月24日,第二鉴定人及辅助工作人员召开了双方当事人听证会。8月26日至8月31日,第二鉴定人李某及第一鉴定人范某对该案进行了鉴定,于2017年9月4日作出了司法鉴定意见。对第一鉴定人范某是否参与身体检查、听证等问题,曹某称,范某并未参与这两项工作,但该中心的鉴定程序合法。

问题五:范某为何说没参与鉴定?

蓝图负责人:怕遭被鉴定人的打击报复

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曹某表示,医疗过程鉴定是依据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经质证的有关材料和临床病历资料进行的,听证会不是一个必要环节。司法鉴定人不见双方当事人也是为了保证司法鉴定的公平、公正性。

对于范某坚称没有参与鉴定的说法,曹某解释,这是范某因担心被打击报复,为保护自己,故意说从未介入到含含的司法鉴定中。同时,该中心给华商报记者出示了一张他们和范某就含含医疗鉴定的邮件往来截图。对此,记者拨打了陕西咸阳核工业二一五医院对外公布的范某电话,她拒绝给以解释。

问题六:鉴定现场仅一名鉴定人?

蓝图负责人:第一鉴定人范某确实未出席

在西安市中级人员法院法医技术鉴定委托书<(2017)西中鉴委字第571号>函中,对被鉴定人含含的委托事项为:“伤残等级、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后续医疗费、营养期、护理期限。”即导致含含双眼失明存在的医疗过错进行鉴定;含含的伤残等级与西安市儿童医院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9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而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近日给华商报回复称,该中心在2017年8月24日对被鉴定人含含进行法医鉴定时,第一鉴定人范某确实未出席,而是由第二鉴定人李某和辅助人员进行。李某又不具备其相关眼科或新生儿科临床医疗知识,此外,整个鉴定期间并未聘请相关医学专家。

问题七:蓝图是否具备相关资格?

法定代表人名下为非医疗机构

按照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网站上的介绍,该中心成立于2004年5月,注册资金300万元,是经陕西省司法厅审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

据司法部相关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具备三名同类资质的司法鉴定人,即可开展执业范围内司法鉴定。目前可查信息表明,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具有超过三名医疗临床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人。然而,在陕西省司法厅出台的《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中,第十三条申请登记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着重表示,“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医学、法医科研教学单位和三级甲等医院中遴选。”

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是否属于医学、法医科研教学单位和三级甲等医院?华商报记者查询后获悉,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法定代表人曹某名下的公司有陕西蓝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陕西蓝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均无相关业务,目前暂未发现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与医学、法医科研教学单位和三级甲等医院有直接隶属关系。

问题八:意见出炉如何审核?

蓝图负责人:鉴定人之间互相审核

这份长达13页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出炉之前,由谁来审核监管呢?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曹某表示,两位司法鉴定人互相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然后交由他打印出具。而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要求,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

新闻回顾

一份关系男童双目失明原因的司法鉴定书

2016年4月,出生于山西的男童含含(化名)因早产26周+6天体重仅1100克,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40天后,于2016年6月1日被送到了西安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2016年7月31日含含出院,出院两个多月后确诊失明。

含含的家人觉得孩子失明是因为西安市儿童医院在诊疗时,延误孩子眼睛的病情,存在医疗过错,将西安市儿童医院起诉至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17年12月12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1岁男孩含含双目失明的结果和西安市儿童医院的诊疗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医院不存在“贻误治疗、未告知含含父母检查结果及治疗建议”的事实。

据该民事诉讼案的民事判决书记载,得出儿童医院诊疗行为无过错的重要依据,是一份来自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形成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人分别为该机构持证司法鉴定人范某、李某。

含含家属通过网络查询发现,第一鉴定人范某是陕西咸阳核工业二一五医院眼科的主任医师。但面对含含家属,“第一鉴定人”范某竟然称对这份鉴定意见书毫不知情。

省司法厅未作回应

1月20日,针对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一名鉴定人做检查及另外一名鉴定人却持有两个执业证等问题,华商报记者来到陕西省司法厅,但该厅一名工作人员在请示主管副处长后表示,所有领导和处室负责人都在外地,都无法联系。

而对于记者提出,能否把采访内容转告或者提供处室负责人电话,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她也不清楚该怎么办。

>>链接

本案鉴定费用为12360元

根据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收费说明》显示,依据国家发改委、司法部2009年9月1日发改价格(2009)2264号《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司法厅陕价行发(2012)9号文件规定,该中心收取了申请人含含鉴定费:12360.00元。本版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谢涛 采写 摄影 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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