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一定要专业
今日快评
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首次对学生欺凌做出明确界定,并提出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对学生欺凌的不同情形明确了惩戒措施,严重欺凌事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将被移送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处置。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此前曾有统计表明,2014年至2015年,仅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就达到43起,发生地从大型城市到欠发达地区都有。近期媒体又先后报道了数起校园欺凌事件,例如陕西渭南初三学生乐乐(化名)一周内三次被多名同龄人殴打、辱骂,甚至于乐乐的爷爷在劝阻时也被打伤……
此次教育部出台《治理方案》,首次在概念上对校园欺凌作出一个明确界定,这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常说校园欺凌,但欺凌并不一定单纯发生在校园之内,也有可能是在校外甚至是在网络上。正如教育部给出的定义: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这个概念中有两个关键点:一个是“一方”,另一个是“蓄意或恶意”。孩子之间吵架、打架是双方的、你来我往的;而校园欺凌是单方的,受凌辱一方全无招架之力。此外,孩子有时把握不好度,开玩笑、恶作剧也可能一不留神越了界、过了分,这就需认真判断,和欺凌事件区别开来。
当然,有了“定义”并不代表校园欺凌的认定因此而变得十分容易,现实情况可能非常复杂,这就需要学校所成立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有一个专业的、负责任的态度。把这个委员会组织建设好,并对其成员进行专门的培训,而不是随随便便找几个教职员工来“兼职”,可以说是落实《治理方案》的一个关键因素。
这个委员会的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事后的治理上,更要把预防当成重要工作。正如此前一些调查所揭示的那样,校园欺凌是有规律可循的,像成绩差、有口音、身体胖、性格内向的孩子,遭遇欺凌的概率就要高一些,所以学校和老师应该对这类孩子倾注更多的关怀,从而及时发现苗头及时制止。反之,如果老师也对“差生”冷嘲热讽充满歧视,那就很可能是在对欺凌推波助澜。
据报道,有些国家在治理校园欺凌时,会设置一个24小时不间断的服务咨询电话,以帮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这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很多时候,校园欺凌都是隐秘的,而受欺凌的孩子也有可能因为遭遇威胁、自尊心受损等多种因素不敢对家长和老师吐露实情,但是他们却有可能通过匿名电话寻求帮助,咨询解决方案。
分级应对校园欺凌,根据情况该批评的就批评教育,该送工读学校的送工读学校,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进入司法程序,这同样是一个重要的举措。前几天曾有报道说,北京市14名女生皆因校园欺凌被判刑,其中最重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判刑之后,通州法院还开展“运河启航计划”,联合学校进行特殊的法制教育。依法惩戒“校园小霸王”,也可以起到应有警示作用,让孩子知法、守法。□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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