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象工程”调查 多地贪大求洋建豪华公共场所
一些城市热衷建设豪华场馆,某北方城市每个文体场馆都请不同的“国际大师”来设计;一些乡村掀起“景观热”,争先恐后建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等,一个入村牌坊花费以百万元计……
记者近日在多地调研发现,近五年多来,“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受到相当程度遏制,但一些地方也出现“不建楼堂建场馆、不顾实际造景观”等值得关注的“四风”问题新变种。
多地受访基层干部群众反映,这些项目大多以“民生工程”“文化建设”“脱贫攻坚”“留住乡愁”等名义冠冕堂皇推进,界定难、争议多、隐患大,给财政运行、党政形象、民生需求、持续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场馆“贪大”乡村“造景”
记者调查发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四风”高压态势下,原先以豪华楼堂、庞大建筑为主角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大大减少,但少数地区却出现了反弹和变样,有“两多两少”现象尤其值得关注。
党政机关豪华办公楼少了,但“贪大求洋”的豪华公共场馆多了。一些地方的科技馆、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文化馆等公共场馆已取代党政机关办公楼,成为“形象工程”新表现。
记者现场走访时了解到,这些场馆追求“时尚范、艺术味、国际化”,项目占地多、建筑体量大,运行维护成本高昂。例如,地处长城沿线的华北某市,总人口不足400万,地方财政年预算收入不足100亿元,却斥资逾40亿元建设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大剧院、体育中心和会展中心,还请来多个国际建筑公司或设计师。
违背农民意愿的生产性项目少了,但不合农村实际的观赏型大工程多了。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目前在农业生产领域中违背农民种植意愿的强制性推广项目已经很少出现,但某些地区由财政出资建设、并无多大价值的纯观赏型项目却在增多。
一些地区以“传承乡村文化”“留住乡愁”为名,推进村史馆建设。例如,西部某市2015年开始推动建设村史馆,截至今年5月全市已建成156个村史馆,市级财政累计补助315万元。
记者在该市多个村走访时看到,村史馆有的单独选址,有的建在村两委办公地点内,但大部分布展内容雷同,主要陈列着村里的老照片、旧农具等。而且平时冷冷清清,并没有什么村民前来参观。
一些地区还开始兴建入村牌坊。西北某县一位承建仿古石牌坊的工程负责人说,他们公司每年要建20多个牌坊,一个牌坊造价不低于20万元,最高的要100多万元。东部沿海某镇今年5月启动建设的5个入村牌坊,最高投资360余万元,最低投资45万余元。
今年5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该省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负面案例的通知。这一资料显示,福建部分村庄依然在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或者大型旅游观光项目,而忽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裸房整治等农村治理重点工作,少数村庄甚至存在推山、削坡、填塘等破坏自然生态和乡村风貌等严重问题。
“惠民工程”还是“劳民工程”
针对上述现象,有人认为是美化城乡的民生工程,也有人认为是不切实际的超前投资。多位受访干部向记者坦言,城建“贪大求洋”、乡村“造大景观”常以“造福民生”“留住乡愁”“弘扬传统”等名目出现,较以往的“形象工程”更难以定性,查办起来也容易遭受阻力。
“打个比方说,某条路旁边种上许多花草,市中心修个大湖弄条栈道,有的市民说很漂亮,但也会有人反问,为什么不把这些钱拿去扶贫济困?”南方某市纪委书记对记者说。
记者在调研中听取多方声音后发现,这些新“形象工程”看似不违背中央八项规定,有的也在一定程度上美化了城乡环境,但背后埋藏着诸多隐患。例如,财政巨额透支背上沉重债务,项目因资金困难容易变成“烂尾工程”,城乡生态大环境遭受人为破坏,等等。
“什么项目都应该因地制宜。在水资源富裕的地方引水造湖改善生态,对环境有正效应,但在缺水干旱的地方人工修造大水面,蒸发量大加上水底渗透,浪费不小。”陕南某市一名水务工作者举例说,干旱地区引水解决群众饮用水困难问题,应该支持,可是引水形成景观水就显然超越了发展阶段。
有的基层受访干部将新“形象工程”比喻为“盲目贷款买名牌”。建造与经济发展水平、居民需求都不相称的豪华场馆,为了追求“美观”透支未来财政,“本想留下好名声,最后造成烂摊子。”东部沿海某市监察局一位副局长说,其本质是“决策浪费”,容易给财政造成“大窟窿”。
前文所述斥资数十亿元建设多个文体场馆的北方某市,因为财政资金压力,导致主体结构2013年即已经完工的建筑陷入长达4年的停工。
陕西某县一位处级干部说,建设这些公共设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城市品位,但是,只覆盖了数量不多的城市居民,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很低,有时勉力为之还会让政府背上债务。
“脑袋一拍可能几百亿就没了。”多位受访干部认为,这些“形象工程”看似新情况、实则老问题,根源在于自上而下、唯上不唯实的“拍脑袋”决策。
为“形象工程”划下红线
当前,相关职能部门对不惜财力“大拆大建”搞“形象工程”的新动向已采取行动进行整治。例如,针对一些地方“特色小镇”概念不清、定位不准、急于求成、盲目发展及市场化不足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委近期发布《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注重打造鲜明特色、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节约集约用地等多项要求。
多位基层干部认为,为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的“形象工程”划出红线,需要在重大项目投资中加强民意征集、财政把关、审计监督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力度,对于明显决策错误的决策者应追究责任。
一是听民意。是“民心工程”还是“形象工程”,首先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不能搞“少数人拍板”“关门决策”。
二是定标准。引导各地科学安排建设项目,需要有明确“形象工程”标准,至少有负面案例可供警示借鉴。
三是严把关。发挥人大对重大项目的“把关人”作用,监督政府用好有限财力,避免行政冲动、盲目投资。
四是强监管。加强政府财政特别是债务监管,斩断各类“形象工程”资金来源。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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