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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消费维权晴雨表 权威发布陕西省工商局消费维权月度监测 (2017年11月17日发布)

陕西日报 2017-11-17 06:40 大字

2017年10月份全省投诉内容构成图。

2017年10月份全省被投诉前10名商品类。

2017年10月份全省被投诉前10名服务类。

2017年10月份全省被投诉前10名企业、品牌。

2017年10月份,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受理消费者投诉5996件,业务咨询25521件,违法举报256件,共计31773件,与9月份相比上升了42%。已办复27029件,办复率85.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5.98万元。

10月份,在服务类投诉中,租赁服务类投诉量比9月份上升了4倍,其中关于“酷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3219件,占租赁服务类投诉99.9%。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仍然集中在通过该APP软件充值的押金和余额无法退还。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接受“共享单车”服务时应注意:一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不满12周岁的儿童骑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二是认真阅读使用指南,按流程操作,理性、适度充值;三是仔细辨识车身二维码,确认无误后再使用,防止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财产损失;四是明确使用费用及及时结束行程。部分共享单车须停放上锁并在手机客户端确认计费结束;五是按照要求将单车停放在道路两旁白线内、停车架或不影响交通的单车聚集区,避免停放在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度高的区域,不要占用机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

【法律法规知识】

《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八)规范企业运营服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创新经营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提高服务水平。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安全和方便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运营企业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对用户在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公开服务质量承诺,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创新保险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障用户和其他人员人身安全。加强信息报送与共享,及时将运营信息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并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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