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技术人才评职称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
本报讯(独萍记者郑伊琛)日前,陕西省人社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
《意见》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范围为在陕西县域(含县级市)范围内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国家对职业准入有要求的专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国家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不在意见适用范围内。
《意见》改进评价标准。对基层教育教学人才,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水平和培养学生的实绩;对基层工程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提高工程质量、推进技术创新、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的业绩贡献;对基层农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服务“三农”、推广技术应用、宣传科普知识、促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业绩贡献。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岗位要求自主评价。同时,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中级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不作要求;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课题、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产品创新、专利成果等替代。
《意见》创新评价机制。改进职称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评价机制,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等不同的评价方式,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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