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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动手准备 严格程序把关 陕西首个员工持股国企诞生记

三秦都市报 2017-11-01 08:20 大字

开栏语

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记者从陕西省国资委了解到,目前除了提前完成国资委监管企业全年利润目标外,各项国企改革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从今日起,本报推出“创新驱动助力国企改革”栏目,记者带您走进多家国企,了解陕西省属国企改革的成果,展示全省经济追赶超越的一个缩影。

2017年10月10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二级企业——陕西煤业化工新型能源有限公司取得了省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成为全省首个员工持股国企。

其实,员工持股国企改革并不是新概念。早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到“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随着2016年8月,国资委出台《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混改前期最具争议的员工持股与国有资产流失之间争论落定,被视为国企改革中最敏感的员工持股改革开始了新一轮的试水。

提早准备争取员工持股试点

陕西煤业化工新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型能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主要致力于煤炭物理加工的清洁高效利用的公司。一直以来,新型能源公司受国有企业机制固有的限制,无法匹配其业务需要的市场化,同时公司缺乏有效的用人机制和长效激励机制,难以通过人力资本形成公司核心竞争力。

2017年4月,陕西亿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出资完成对新型能源公司增资扩股;7月,新型能源公司完成员工持股平台的搭建工作;10月10日,新型能源公司取得省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由国有独资变更为国有资本占比73.17%、民营资本占比17.07%、员工持股占比9.76%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陕西省确定的首批试点国企,本来并没有我们,公司能够成为试点单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提早动手,做了充足的准备。”新型能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方刚介绍,由于决策机制受限直接影响公司的经济效益,因此早在2015年,新型能源公司就开始调研,寻找民营企业合作,向集团上报了混改和员工持股方案。

随着《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出台,在陕煤集团大胆放权、大力支持下,新型能源公司被省国资委列为第一批混合所有制及员工持股试点企业之一。目前,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员工持股改革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企业和员工都焕发出新的活力。

严格把关推进改革平稳进行

实际上,关于员工持股的探索,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股份制改造就已经开始。不过,这一轮改革在后期引起了巨大争议,一些缺乏规范的大范围管理层收购行为,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在此次员工持股改革过程中,新型能源公司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公司资产进行审计、评估,评估结果及时上报陕煤集团备案。在此基础上,公司按照国资管理有关规定,通过西部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产权交易,完善定价机制,防止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利益输送,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员工持股还有严格的审查程序。

“公司要填写《持股员工资格审查表》,公司职代会要审查《持股员工花名册》。花名册要进行公示,征求全体职工的意见,名单要提交职代会、董事会确认。”新型能源公司总经理全茂雄说。

员工持股不仅能带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提升,也让国有企业与民营公司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如今新型能源公司已经初步享受到改革带来的成果,据了解,2017年上半年新型能源公司完成利润8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7.12倍,预计2017年全年公司利润在2000万元以上,利润比2016年将实现翻番。本报记者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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