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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遴选“中国好粮油”产品 获认可企业可申请使用标识

三秦都市报 2017-10-15 04:36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嘉)三秦都市报记者昨日从省粮食局获悉,省粮食局将从2017年起组织开展“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申报工作。

按照“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省粮食局按照属地原则,依据“中国好粮油”标准和相关要求,客观、公正、公平地组织开展“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陕西省境内粮油加工企业,申报产品为申报企业生产的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成品粮油。2017年度遴选工作分两批进行,9月底之前完成第一批遴选工作,遴选品种主要为大米和小麦粉;12月中旬以前完成第二批遴选工作,遴选品种包括大米、小麦粉、挂面、食用植物油及杂粮杂豆等产品。

参加遴选的产品应以国产优质原料加工生产的、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产品。申报和遴选按“一品一报”“一年一报”方式进行。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申报产品质量信息、产品检验报告及企业相关证照等。省粮食局成立省级“中国好粮油”遴选审核专家组,对各市区报送的企业提交的遴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考察。

专家组由环保、育种、干燥储藏、加工、食品安全、品质营养、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的重点是申报企业的优质原料保障能力和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保障能力等。专家组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给出产品是否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结论。

省粮食局将全省遴选出的产品信息汇总表和各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国家粮食局。国家粮食局通过“中国好粮油网”发布遴选出的“中国好粮油”产品信息,包括产品质量、营养特性、品牌、产地、价格、企业状况等必要信息。省粮食局将组织对遴选推荐的“中国好粮油”产品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全覆盖抽检。国家粮食局也将定期组织开展抽检工作。抽检达不到标准要求、消费者认可度低的产品将及时调整退出。通过遴选认可的“中国好粮油”产品生产企业,可以直接向国家粮食局申请使用标识。国家粮食局按照“一品一码”的方式及遴选认可的单品产量限量发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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