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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早餐点卫生安全堪忧 记者探访发现不少摊点无证经营

西安晚报 2017-09-28 06:20 大字

第169期

2016年1月1日,《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条例明确,食品摊贩应当在明显位置悬挂食品摊贩登记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遍布于路边的早、晚餐摊点,除了用于支付的二维码有明显标识和宣传口号外,基本见不到健康证明和登记卡。

街边的早点摊已经成为许多上班族解决早餐的首选。昨早,虽然西安的雨哗哗地下,但早点摊的生意依旧红火。八点半左右,记者在伞塔路与兴庆路十字东北角看到,四五个街边的食品摊贩在雨中不停地招呼着络绎不绝的食客。记者注意到,多数经营者没有戴口罩和帽子;有的经营者刚用油乎乎的手收完钱,紧接着就直接做吃的,食品卫生安全堪忧。

在这几个食品摊贩的经营车上,记者并未见到悬挂有食品摊贩登记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但每个车上用于支付使用的二维码却非常醒目。在询问中,几位经营者要么心存警惕,要么含糊其辞,不愿意正面回答记者关于两个证件的问题。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一些路口和校园周边的流动早餐点,发现均未挂有食品摊贩登记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市容环境卫生部门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根据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公共空间区域,统筹考虑交通、噪声、市容等因素,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间,并向社会公布。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应当与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设区的市城区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县(市)城区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五十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向所在地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市容环境卫生部门登记备案,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食品摊贩登记卡有效期为一年。食品摊贩应当在明显位置悬挂食品摊贩登记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对于这种现象,市人大代表王浩公律师对记者表示,《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为街边的流动食品摊贩合法经营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市民生活提供了一定便利。对条例的规定,相关主管部门应积极主动地进行落实,不能把条例当“摆设”,除了对食品摊贩正常经营加以引导规范外,还要在证照上不断予以完善,应按照条例规定,要求摊贩在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让市民一目了然,不仅让大家吃得可口,更要吃得放心。记者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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