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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发出《通知》,强化国庆中秋期间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榆林日报 2017-09-27 09:42 大字

本报记者强继霞报道近日,市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防止不正之风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坚持挺纪在前,严防“双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查深纠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重点查处以下行为: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公款旅游,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违规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等节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接受企业和服务对象吃请;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对顶风违纪、以身试法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决不姑息迁就。

《通知》要求,要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百姓问政、党风政风微信监督举报平台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对查实的问题严肃处理,及时回复举报人。要运用科技手段和“互联网+”思维,运用“大数据+天眼系统”,迅速捕捉公车出行轨迹;运用“大数据+卡控系统”,精准筛选私车公养线索;运用“大数据+举报系统”,专项归类“四风”问题线索;运用“大数据+税务发票信息系统”,及时预警公款吃喝问题线索,充分释放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坚持“三个一律”从严问责:对不收敛、不收手,大搞“隐性腐败”问题的,一律从严问责。对监管不力、放任纵容的,一律从严问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国庆、中秋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早提醒、早预防、早警示,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情况的分析研判,精准发现问题和不足,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从根本上避免“四风”问题发生。

市纪委还公布了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912)12388

举报网站:http://www.yljjw.gov.cn/

来信举报: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市委办公楼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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