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新活力
任宗哲(省社科院党组书记、院长)
激发新活力是“五新”战略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命题之一,也是决胜全面小康、奋力追赶超越的重要前提。只有着力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才能在激烈的区域竞争中赢得主动。
一、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增强企业活力。围绕打造“一带一路”核心区,加快形成内外通达、功能完备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宽带陕西”和“智能陕西”,优化西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网络结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着力打造促进各类企业平等发展的政策环境,大力宣传陕西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民用机场、电信等领域的政策,用好民营经济生产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遵循市场规律,着力推进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煤炭行业去产能进度与先进产能建设,落实钢铁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的工作方案。做好陕西金控、陕西金资等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加快推进西安高新区与西安银行的投贷联动试点工作。
二、营造县域发展环境,有效提升县域经济活力。加大对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系统搜集各个县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统筹安排一批对县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建设项目。成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探索以财政资金进行股权投资。重视培育“乡土人才”,发挥农村实用人才的作用。推广“科技镇长团”和“博士服务团”等模式,构建教育、医疗、卫生等人才到农村、特别是到贫困地区定期服务的机制。加快改善县域政务环境,加快县级政务(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实现政务服务的市、县、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网上审批。
三、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规范竞争秩序,保障市场机制良性运转。陕西省行政体制改革正处于从“放活”向“管好”推进的重要阶段,相关监管部门应以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维护公平竞争、扩大就业创业为衡量标准,进一步推进综合监管、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等工作。同时,健全消费维权新体系、拓展新兴产业和新兴消费空间,这也是当前优化消费环境工作的重点任务。要着力完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网络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四、完善人才发展环境,积极调动人才活力。优化政策环境,为激发人才活力提供制度保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把引进、留住和用好人才作为目标和指针,制定系统、完整、切合实际的人才政策,发挥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优化服务体系,为创造性活动打造良好外部环境。建立健全人才创新区域协同工作机制、跨部门共同联动协调工作机制、人才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机制、人才创新加工模式及互流互享互助机制,形成吸引和引进国际化一流人才的比较优势、制度优势、效能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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