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十九大 陕西公共法律服务基本实现城乡一体目标
日前,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的杜波律师,准时来到西安市碑林区金花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像这样雷打不动,每周五准时到岗,杜律师已坚持两年多。
陕西省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部署,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服务,创新科技融合,努力打造“三通一覆盖”公共法律服务新体系。经过三年的精心实施,陕西省基本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和普惠、公益、便利的发展目标。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机整合司法行政内部律师公证、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职能,实现了由分散提供法律服务向集中、一站式提供法律服务的转变。通过在市、县(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建立工作站、村(社区)建立工作室,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一厅式、一站式、面对面、零距离”法律服务,从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社会治理末端延伸。
2014年6月,陕西省司法厅在全省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指示。陕西省政府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治理新模式试点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重点督办工作内容;陕西省委政法委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社会维稳综治的重要内容,列为专项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和指导,有力推动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入发展。
截至去年底,全省共建成100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7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835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顺利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站点“一站通”;整合“12348”法律援助专线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扩充辩护、代理、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专业咨询法律服务,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电话专线“一线通”;依托司法行政系统网络信息平台,打通省、市、县信息通道,实现了公共法律网络服务“一点通”;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新形式和新内涵,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基本实现贫困村(社区)全覆盖,2018年底实现全省城乡全覆盖。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自开展以来,共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8262件次,解答群众咨询84316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9402件,提供法律援助4574件,帮助获得经济赔偿2735.2万元,开展法治宣传7222场,基本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发展目标。成全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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