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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落实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通知—— 担保性委托书公证将停办

华商报 2017-09-13 01:35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屈妍)日前,司法部下发了公证执业“五不准”以及有关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通知。省司法厅采取随机抽查、开展公证质量大评查活动、摸底排查补强管理短板等专项活动,严格规范公证质量监管,加强公证执业风险防控,严防错证假证等问题。

严查公证员违法违规行为

围绕着落实司法部质量监管及公证执业“五不准”要求,省司法厅设立了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各地行了专项检查,在全省开展公证质量大评查工作,重点围绕个别公证员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从公证机构质量管控制度、工作流程、审查把关等方面入手,对各公证处已办公证案卷进行检查,纠正存在问题,指导公证机构健全完善公证执业日常监管、审批检查制度,试点推动建立公证处质量监督员制度。

针对房产行业出现的公证诈骗情况,要求各地公证机构停止办理担保性委托书公证,谨慎办理其他以处分房屋为主要内容的委托书公证。此外,加大公证质量投诉查处制度建设,明确了投诉查处听证工作规则,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公证机构疏于管理、怠于管理引发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

全部配备身份证识别仪

今年全国房产委托书公证诈骗多发,主要是不法分子利用个别公证机构身份识别技术手段缺乏,采取假冒、虚拟自然人身份等方式骗取公证书进行诈骗。针对此情况,陕西省摸排公证机构二代身份证识别仪配备情况,要求未配备的59家公证机构配备完毕,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摄影摄像器材及录音设备、人脸识别设备。

此外,确立汉唐公证处等6家公证质量示范点,并向全省各公证机构推广示范点,促进和提升全省公证质量管理工作水平。省司法厅对示范点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及时增补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并挂牌,已经挂牌的示范点经考核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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