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陕西> 陕西新闻> 正文

陕西省11部门联合“出拳” 打击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

三秦都市报 2017-09-07 02:21 大字

记者9月6日从陕西省食安办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从即日起,省食安办、省委网信办、省工信厅、公安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通信管理局、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1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个月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本次整治工作重点包括,严查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宣传食品具有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宣传、欺诈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了强化整治效果,省食安办等部门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其中,工商部门主要负责对违法广告的监管和查处,并加大对宾馆、饭店、招待所、写字楼重点区域检查力度,严查是否利用会议、讲座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效,是否在许可地点和场所以外从事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经营活动,是否宣称普通食品具备特定功能等;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重点检查广播电视举办的健康讲座栏目及播放的广告,是否存在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行为;各报刊发布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中,是否存在超出批准的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夸大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的功效、诱导公众选购某品牌食品、保健食品进行防病治病的行为和电视购物频道是否违法宣传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等。食药监管部门重点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广播、电视、报刊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监管及处置,将违法广告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广告进行通报;并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检。公安部门主要负责配合各部门进行案件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食品、保健食品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要求对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加大曝光力度,对虚假声称、会议营销问题较多的产品,采取暂停销售的强制措施,在解除暂停销售措施之前,一律不得销售。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省食安办提醒消费者,遇到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和虚假宣传等问题,可及时拨打12331、12315向当地食药监管部门和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本报记者张亮

通讯员郑梅子朱勐彬

三秦大地美 食药安全好

新闻推荐

陕西全面推进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无人值守

本报讯(龙亚星记者贺艳)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第一批25个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正式开始实行无人值守,标志着陕西省全面推进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无人值守第一阶段工作顺利完成。据了解,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实...

陕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陕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