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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印发 发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不合格

三秦都市报 2017-08-11 02:20 大字

本报讯(张雨欣记者张维)“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再升级,8月10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对百姓“菜篮子”质量安全、产量、价格等一系列民生话题将用分数来考核当地市长。

三秦都市报记者注意到,考核采取“基础分+绩效分”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得分以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考核期。

这份考核办法中涉及考核的指标有蔬菜面积、产量,肉类产量、水产品产量。对市场流通能力的考核,流通销售机制可得5分,是指本市社区建设“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情况。平均每个社区建成1个或1个以上“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得5分,少于1个不得分。“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包括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含早、晚市)、社区菜店、平价商店、蔬菜社区直通车等。

“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可得10分,是指考核年度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省级以上部门抽检考核年度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平均值达到96%以上得基础分8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0.2分,最多扣8分;每提高0.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1分,直至满分。建立“菜篮子”产品价格信息发布平台得2分,未建立不得分;定期开展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得2分,未发布或逾期发布不得分。

市民满意度可得8分,由考核部门对各设区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市民满意度进行评估。根据评分结果同比例计算得分。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级别达到Ⅲ级及以上的,该次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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