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展 “一标三实”信息采集
本报讯(记者张红中)8月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省公安厅将于今年8月起至明年5月在全省开展对人口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和实有单位信息的“一标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工作。
据介绍,“一标三实”中的标准地址,是指由主管部门确定或约定俗成,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居住、工作和生产经营场所地理空间位置的规范表述;实有人口指实际居住在辖区内的所有人口;实有房屋指在辖区内已固定建成的房屋;实有单位指辖区内实际存在并有从业人员的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非自然人实体及其下属部门。
据了解,此次“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将采取入户的方式进行,由辖区派出所民警、社区民警、辅警和社区干部、物业人员到群众家中或单位入户采集和核对“一标三实”信息,被采集信息群众应提前准备好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等证件材料,如实、详细提供房屋、本人及所有居住(从业)人员相关信息。
据省公安厅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事关每一个人,准确的“一标三实”信息将为大家的日常生活提供准确的地址信息,为群众参与社会事务、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准确的人口和单位信息依据,当您遇到危险时,确保警察第一时间确定您的位置,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当群众家中成员有死亡、出生、持证未落户等情形的,请及时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死亡注销或落户手续。家中有暂住人口时,请督促其到辖区派出所、警务室登记。同时,公安厅提醒您,参与此次“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的社区民警、辅警等人员将持人民警察证件以及其他工作证件入户采集信息,有疑问可以直接拨打辖区派出所电话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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