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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灵魂的乌托邦 ——何依工印象一

渭南日报 2017-08-08 17:20 大字

本报记者刘虹

何依工,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就如一个谜。

尽管我们一起吃的午饭,吃饭间隙,也有过简洁交流,但我依然不认识他。

我一直认为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星球,一个星球要想了解另一个星球的事,需要登陆。至少目前,针对现代发达的科学技术来说,这依然是一道难题。

我们一起吃饭,一同搭乘一辆车,也只是一个星球,向另一个星球靠近。仅此而已。

我知道的,依然是别人告诉我的,他是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的教授。我看到的,也只停留在眼睛观察到的。就像观察一片叶子,看到叶的轮廓,形状和颜色。至于这片叶子长于哪棵树,属于什么门类,生长于南方还是北方,我一无所知。

直到在“德有邻”里坐定,当有着浓郁南方气息的茉莉花茶,在空气里弥漫开来,我才开始一点点走近何依工的世界。幽香,可以淡化陌生,使得人与人的距离,在共享的氛围里,悄无声息地模糊。

那一个个时间的碎片,一个个转换的节点,那些人生的迁徙,不断变化的环境,拼接出我们谈话的整个内容。

在西域广袤的草原上,野花盛开,碧绿的草场展开一幅美丽的画卷。青山脉脉,雪峰皑皑,不时有鹰在高空里,一圈又一圈地盘旋。天空碧蓝,宁静,没有风,只有几朵淡云,在天边堆砌着不同的造型。一群人围坐在一起,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麦西来甫”,丰盛的瓜果摆在花毡上,大块的羊肉端上来,馕饼吃了一块又一块,奶茶喝了一杯又一杯。人们打起手鼓,拉着手风琴,弹着都塔尔,跳着《十二木卡姆》。

这样的场景,酒是必不可少的。酒可以调节氛围,可以催生情绪,可以滋长豪情。早在大唐时期,出生于西域碎叶城的李白,不知是否参加过这样的盛会,他的一生,写下的关于酒的诗句多不胜数:“人生飘忽百年内,且须酣畅万古情。”“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黄金白璧买歌笑,一醉累月轻王侯。”“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不知李白这些热烈奔放,豁达开阔的句子,是否和他出生的那片土地有着神秘联系,是否和他记忆中,那片土地酝酿的美酒密不可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一千多年以后的1968年,一个叫何依工的17岁青年,从乌鲁木齐市到昌吉插队,当他从城市走向乡村,走向无边草原,融身于这样的场景时,在一杯又一杯的美酒里,他喜欢上了李白。

在酒香的迷恋里,喜欢李白,是天意,是人愿,是一个人,一生遇到的最美的缘。

从那些来自各地知识青年的行囊里,何依工读到李白的诗句,那些薄薄的、少量的诗集里,李白的形象渐渐清晰起来。就着美酒的芳香,在一遍遍跳着《十二木卡姆》,在一遍遍唱着只有草原、大漠、骏马、羊群、雄鹰、苍松的歌曲里,在无休止的旋转里,在充满激情地手舞足蹈里,何依工无法遏制地喜欢上李白。

当这个青年插队三年返城后,又在新疆日报社的印刷厂当了六年印刷工。日复一日推磨式的劳动,并没有磨损他对李白的热爱。当然,这个心怀李白“爽朗,率直,真挚,热烈”情怀的人,大约也不会容忍自己一生只过一种平庸的,机械式的生活。

就在他迷茫时,恢复高考的春风吹来,他原本想考北京广播学院,却在1978年考上了陕西师范大学。人生总有许多神秘的东西无法解释,就这样,这个叫何依工的青年,走着李白曾经走过的路,来到一千多年以前李白曾向往过的地方——长安。开启了真正通向古典文学的大门。

大学毕业,他又回到新疆日报做了一名记者。然而仅仅一年,他就厌倦了这份职业,奔波中,他看不到前途,内心世界和现实世界,有了从未有过的冲突。工作,仅仅为眼前的生计。他不要如此的一生,毅然决然离开,继续考研深造。他又来到长安,并留了下来。

虽然身在长安,但他的体内流淌的是西域文化的血液。他在草原大漠的苍凉和壮阔中,举杯豪饮,他更多的感受到的是少数民族文化的魅力,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蒙古族、锡伯族等文化的大融合。少数民族简单,真诚,热烈,开朗,快乐的性格,也渗透到他的性格里,他内心深处是一个快乐的,对生活充满热爱的人。这种快乐,需要通过舞蹈去传达,所以他爱跳舞。他系统地学习过《十二木卡姆》。在草原上和民族兄弟喝酒,跳舞,唱情歌,成为他骨子里的东西,是和李白诗句里相契合的一种、无法像风吹云散那样能够清除的情感。这种情感就是率直的,说完就忘掉的,一种对人生无拘无束的、豁达的态度。

大唐长安是包容的,因此才有李白那样的人物流连于此,留下千古诗句,不朽故事。如今,全西北最大的西安城,依然是包容的。何依工在这里学习,工作,生活得很好。

盛唐文化,就像酒一样浓烈,这对于何依工来说,也算是精神上的回归。在这里,他也接触到许多外国文化,他懂得文化的多元性,这种多文化在他体内得以碰撞,消化,滋养他的人生更为丰富,眼界更为开阔。

然而,在他内心深处,他依然热爱着广袤的新疆,那里的一草一木,那里的高天厚土,草原上奔跑的野马,天空高飞的雄鹰,都蕴藏着他人生最初的渴望。他反感一些边塞诗人,他们到新疆去,把那里描述成苦寒,艰险,落后的样子,是因为他们对那里的水土没有感情,他们到那去,仅仅为人生能够华丽的转身镀金。

如今,这个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都在漂泊,他们希望能找到一个能让自己安顿下来的地方,然而却很难。很多人都在进行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漂泊。在西安,何依工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西安人。在新疆,也没有人把他当新疆人。何依工成为一个身份尴尬的人,他有着深深的乡愁。“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对于千年前的诗人来说,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一个人没办法选择肉体上的故乡,但可以选择精神上的故乡。

对这个曾经迷恋过草原上穿着波西米亚大碎花裙子的姑娘,一遍又一遍吟唱《英孜》的青年来说,故乡,成为一个拉开距离后,变得格外神圣的、梦一样的乌托邦幻想。这个梦想是美丽的,干净的,可以使人忘掉经历过的屈辱和痛苦,把最纯粹的东西留下来,用以和现实生活中庸俗的,不堪的东西对抗。

而李白,还有唐诗,是到达这个乌托邦的,最有效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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