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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协发布2017年网络消费满意度调查报告

阳光报 2017-07-28 01:08 大字

阳光讯(记者 杜丽芳 徐龙)日前,记者从陕西省消费者协会获悉,今年5月至6月,陕西省消费者协会以消费体验方式组织开展网络消费满意度调查。

据了解,本次网络消费体验调查包括消费决策、信息搜集、商品比较、下单支付、物流跟踪、售后服务等环节。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不同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络交易平台),对预先设计好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实际消费体验,然后根据真实的消费感受填写《陕西省网络消费满意度调查问卷》。调查涵盖了国内10家网络交易平台,包括天猫商城、淘宝网、京东商城、唯品会、苏宁易购、当当网、亚马逊、国美在线、零元购和拼多多。涉及日用百货、服装包鞋、家装家居、数码产品、小家电、运动户外、美妆护理、食品饮料等商品类别。同时,对当前风行的摩拜、OFO、酷骑单车等3家共享单车服务消费也进行了实地体验。

经调查,陕西省网络消费满意度调查总体满意度为77.62%。其中,西安市满意度为76.86%,渭南市满意度为77.28%,宝鸡市满意度为78.01%,榆林市满意度为78.34%。不同网络交易平台消费体验的满意度分别为:天猫商城满意度81.87%、淘宝网满意度79.30%、京东商城满意度81.06%、唯品会满意度82.54%、苏宁易购满意度80.02%、当当网满意度73.49%、亚马逊满意度80.20%、国美在线满意度74.83%、零元购满意度72.51%、拼多多满意度70.34%。服务类共享单车消费体验(仅在西安市体验)总体满意度分别为:摩拜满意度74.43%、OFO满意度68.16%、酷骑满意度64.39%。

在此次安全满意度调查中,23.40%的消费者选择了很满意,41.20%的消费者选择了满意,32.50%的消费者选择了一般,2.90%的消费者选择了不满意。质量满意度调查中,27.72%的消费者选择很满意,43.97%的消费者选择满意,26.33%的消费者选择一般,1.23%的消费者选择不满意,0.75%消费者选择很不满意。价格满意度调查中,23.13%的消费者选择很满意,57.61%的消费者选满意,18.79%的消费者选择一般,0.47%的消费者选择不满意。服务满意度调查中,22.27%的消费者选择了很满意,43.15%的消费者选择了满意,33.36%的消费者选择了一般,1.13%的消费者选择了不满意,0.09%消费者选择了很不满意。维权满意度调查中,73.20%的消费者选择直接找平台内经营者解决,5.20%的消费者则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解决,18.20%的消费者会自认吃亏不再购买而放弃维权,3.40%的消费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沟通无果后放弃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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