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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评论 高温应对工作需再加力 杨鹏

华商报 2017-07-25 05:06 大字

7月以来,陕西省出现大范围持续高温天气,部分地区最高气温超过40℃。7月20日到7月22日的三天内,西安连续发生三起劳动者猝死事件,医生都怀疑死于热射病。昨日,这样的悲剧还在继续,又有几人出现了疑似热射病症状而被送往医院抢救。而在宝鸡、渭南,近日也有多人因疑似热射病不幸身亡。

近日,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高温劳动保护工作,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将依法责令改正。

在公开报道中,陕西已有超过10人被热射病所击倒,其中几人不幸身亡,这是个不得不面对的残酷事实。热浪滚滚,高温凶猛,当“热死人”已经真真正正发生了,切实保护高温天气期间劳动者的生产生活安全,显然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课题。

事实上,根据2010年发布的《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高温,被明确与台风、寒潮、干旱等自然灾害并列,被视为一种气象灾害。我国一般把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称为高温,连续数天(3天以上)的高温天气过程称之为高温热浪(或称之为高温酷暑)。气象专家指出,人体的正常温度是36至37摄氏度,当气温在35至39.9摄氏度时,人就会感到奇热;当气温高于40摄氏度时,人们就感觉到酷热难当,生命的正常活动会受到严重影响。人们长期生活在这种高温环境中,身体内热平衡机能紊乱,中暑的发病率明显增多。

老实说,在同一个太阳底下,每一个人都在接受这高温的“烤验”,但也得承认,每一个人对于高温的感受和所承受的伤害并不相同,这跟年龄、职业、贫富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显然,老人、儿童、贫困者、一线劳动者等群体更容易被高温袭中。毋庸讳言,因为身体条件和高温保护方面的原因,他们成为事实上的“弱势群体”——抗击热灾能力最差的群体,轻者头疼脑热,重者必须去医院。

1995年美国芝加哥城因为高温造成700余人非正常死亡后,纽约大学社会学家肯林堡就得出了一个深得国人共鸣的结论:“必须将热浪作为芝加哥的社会灾难问题看待,因为热浪是一种主要针对穷人的特别的灾难。”显然,此处的“穷人”,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贫困人口。高温权利和高温保护得不到相应保障的劳动者,被视为热浪之下的“穷人”,似乎也并无不妥。

高温来袭已经显现出了威胁普通劳动者生命的迹象。当热射病已经袭中了多人,或许,这就是无声的提醒——高温天气应对工作存在着某些不足,还需要再加力,以减少高温带来的伤害。热浪中也需要有抗灾的行政应急,包括监测预警、防范保护、应急处置等一系列行政指导和措施。以此为前提,才会有社会统一的防“热灾”步调,而不是民众个体数着手指头盼秋天。(相关报道见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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