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检察院打好服务保障“组合拳”

西部法制报 2020-04-04 00:41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李煜通讯员温江涛李尚芝)“您好,这里是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我是企业复工法律服务专线的工作人员,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吗?”这是近日商洛市柞水县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听服务热线时的情形。为了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商洛市柞水县检察院推出了多项举措,开通检察服务专线就是其中之一。该专线由专门人员负责接听,解答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并电话受理破坏企业复工复产的犯罪行为和行政机关违法履职、怠于履职的线索。

在企业复工复产期间,该院党组走访辖区内多家复工企业,实地了解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针对走访过程中收集的信息和企业反映的诉求,研究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举措,及时出台了《柞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十一项措施》,要求全院用好“四个手段”,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用好打击手段。该院依法严厉打击以盗窃、诈骗、侵占等方式侵害民营企业财物的犯罪,坚决惩治涉企相关职务犯罪,依法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努力增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广大复工人员的安全感;用好服务手段。该院志愿者服务团队认真梳理排查企业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排查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协助企业全面排查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全力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用好监督手段。该院优先快速办理进入检察环节的涉疫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认真办理因疫情引发的涉企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案件,高度关注因不依法履行执行职责及不当采取执行措施等案件,对于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执行活动,及时建议执行机关立即进行纠正,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用好保护手段。该院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开辟“绿色通道”,与疫情相关的涉企刑事案件,保障快速受理、快速办理,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少捕慎诉司法检察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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