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一居民主动上交祖传气枪
本报讯(记者李煜通讯员汤蕊刘勇)8月6日下午,商洛市柞水县居民李某主动来到县公安局杏坪派出所上交气枪1支。
李某说,该枪支是其近日在整理老家祖屋时发现的,应该是祖辈遗留。李某表示,之前曾多次听民警讲过关于扫黑除恶及枪爆物品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知道私藏枪支是违法行为,便第一时间将枪支上交至公安机关。
目前,该气枪已被依法收缴,民警对李某主动上交枪爆物品的行为给予肯定,并鼓励其多向身边的亲朋好友积极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涉黑涉恶、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相关政策。
民警提醒:《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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