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曝光台(第2号)
一、2017年9月,西安某广告公司习某以某报名义给柞水县某单位寄来所谓“宣传协议”和发票,多次拨打电话骚扰,强行索要宣传费用3600元,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柞水县公安局根据案件管辖相关规定,将案件移交潼关县公安局并案侦办。
二、2018年8月,商洛高新区某企业职工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涉暴恐言论。
商洛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三、2018年4月,商南县陈某某因对司法机关判决不满,编造虚假信息,发布在多个网络论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商南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四、2018年8月,柞水县祝某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低俗信息。
柞水县文化执法大队依法对祝某予以警告批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商洛市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201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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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柞水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