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调查 最美乡村随处见坟 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朱家湾、牛背梁景区沿线坟茔遍布 一处300多平方米“豪华坟”多部门干预依然建起

华商报 2018-04-26 02:55 大字

柞水县营盘镇境内有国家4A级景区牛背梁和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朱家湾,这里生态优美,空气清新,成为游客旅游观光、度假养生的福地。然而,通往景区公路沿线却有不少坟茔,其中还有私人违规占林所建的“豪华坟”。

据初步统计,30多公里公路沿线大大小小坟茔遍布,而这里正在实施的旅游度假项目,需要迁移200多座坟茔。一方面是当地村民沿袭已久的土葬方式,另一方面没有规划建设公益墓地。如何改变这一现状,成为当地旅游业发展最头痛的一件事。

现象:

度假区公路沿线乱建坟情况突出

在朱家湾村三组102省道旁边,两栋5层的楼房格外醒目。一层村民用于经营农家乐和居住,二至五层作为康健养老对外承租。西安的王先生于2015年花费6万元,在此租下了60多平方米的房子,闲暇之余便到此居住。王先生说,他看中了这里良好的生态环境,但租下房子后,他的苦恼来了。小区门前102省道一侧建有一座便民桥,桥头处建了一座坟,出门溜达便能看到,让人很不舒服。

“进入景区,会使人产生一种不适感。”有游客表示,坟茔建在旅游度假区公路沿线,看上去确实不太协调,希望政府能出面管一管。

4月24日上午,华商报记者驱车沿102省道进入牛背梁生态度假区,公路两边树木茂盛,不时看到依山而建的坟茔,其中一处坟茔占地数十平方米,非常显眼。沿省道继续往山里走,大大小小坟茔每隔一段就能看到,粗略统计有十多处。

记者来到朱家湾三组,看到一座坟茔直对着便民桥,桥对面就是王先生等人租住的小区。“这些坟茔都是当地村民修建的,在当地哪家有人过世,找个阴阳先生选个地方就可下葬。”当地村民说,农村不像城市有公墓,这种土葬方式一直延续至今。

案例:

豪华坟占地300多平方米

多部门制止未果

华商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当地,这样没有规划的坟茔很普遍。记者顺着102省道一直往山里走,在一拐弯处靠山体的坡边,有人顺着山势建了一座新坟,并修建有台阶,坟前栽植有侧柏,外墙用栏杆石围了起来。这座坟茔占用林地300多平方米,从外观看刚建成不久。当地群众说,建该坟的主人并非当地人,而是县上一名私人老板。

“这座坟大概是2017年前后修建,当时村上曾出面阻止,但没能挡住。”营盘镇朱家湾村党支部书记胡平志说,建坟的是一位刘姓老板,从村民处花费3万元买下了地,坟茔造价在10万元以上。营盘镇人大主席赵鹏对华商报记者也表示,这座豪华坟镇上曾出面阻止,但对方还是建起来了。

4月24日,柞水县森林公安局营盘派出所一名党姓民警说,2017年6月,他们以非法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为由立案查处,坟茔占地总面积300多平方米,其中墓穴占地60多平方米,按照规定他们进行了罚款,并责令停工拆除,但对方并没有拆除,他们只能移交检察院诉讼,由法院予以强制拆除。

对于这座建在省道旁的豪华坟,柞水县民政局殡葬所所长曾永江说,他们还未接到相关反映,并不清楚,下来会进行了解。记者查询发现,《商洛市殡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规定,实行火葬区外修建的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问题:

在建旅游项目迁坟难度大

村上又无统一墓地

对于旅游度假区沿线建坟一事,胡平志说,他们曾做过统计,30多公里沿线有20多座坟,大部分是老坟,在景区开发前建的。近年来,乱建坟现象还比较普遍,建豪华坟攀比之风也是愈演愈烈,主要原因是土葬方式由来已久,村上没有统一的墓地,只能是靠村规民约来约束,但收效甚微。

胡平志说,朱家湾村辖4个村民小组,全境处在旅游度假区内,全村1750多人。在景区未开发前,大家并没有意识到坟茔的事,随着度假区建设推进,问题越来越突出,尤其是不少正在实施的旅游度假项目,比如终南山寨、云来谷、秦岭康养小镇等,需要迁坟200多座,难度很大。一些村民认为迁坟就是动了风水,不愿意迁,而村上也确实没有统一的墓地供村民迁移。

“村民安置和迁坟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最头疼的事。”柞水县国土局统征办主任鲁家林说,“因为没有统一的墓地,村民不知道该将坟茔往哪里迁?尽管迁移一座坟有数千元补助,但村民积极性并不大。”

建议:

国省道两侧500米内禁建墓

政府应统一主导迁坟事宜

赵鹏称,目前的现状是大部分村民都是在自己的自留山、自留地建坟,尽管镇上要求不准破坏当地生态,不准建空坟、豪华坟,但还是难以制止住。镇上管理又处于末梢,政策上又没有明确的依据,坟茔又牵扯到国土、林业、民政等部门,执法力量分散,加之又没有统一的墓地,才造成了现在的局面。

赵鹏表示,营盘镇处在全域旅游规划范围内,是牛背梁生态度假区和柞宁(柞水、宁陕)国家度假区核心区域,群众建坟已影响到整体环境,他们也打算建公益性公墓,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来讲,只能是引导群众,控制乱建坟现象。

4月24日,曾永江称,《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公路(国道、省道)两侧500米内;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外侧1000米范围内和水源保护区等地区建造坟墓。违反者应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按照上述规定,他们曾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很难阻拦住乱建坟。

曾永江表示,建公墓的程序是:村委会是主体,由村委会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向民政部门打报告进行审批。城市公墓按规定一个县只能建一个,农村性公墓每个村都可以建。目前,他们还没有接到朱家湾村建公墓的相关报告。按说公路沿线建成的坟茔要迁移,仅靠民政部门一家力量不够,需要政府统一主导,多部门通力合作才能实现。华商报记者 商雒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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