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法院发出首份 制式封面判决书
华商报讯(记者 程娟 通讯员 张兵伟)1月16日,柞水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公开宣判“温某某、王某某与被告易某某、张某某、安康市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宣判后向当事人送达的是柞水法院第一份采用制式封面的民事判决书。
该制式判决书封面、封底采用白色,在封面上半部中央印有鲜红的国徽图案,代表着人民法院权威、威严;下部分印有“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封底印有柞水县人民法院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和官方微信二维码。
柞水法院从2018年起按照商洛中院要求全面使用制式封面裁判文书,体现了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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