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烧荒引发火灾获刑
本报讯(鲁炜记者李煜)商洛市山阳县一老人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和侥幸心理,造成火灾,最终获刑。近日,此案由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判决。
汪某,男,现年63岁,是一个勤劳本分的农民。为清除地里的杂草,汪某就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自家地里的杂草点燃。刚开始,汪某觉得杂草不多,不可能燃起大火,而且自己就在跟前,火势能控制住。谁知突然刮起一阵大风,把燃着的草吹到别的草堆,别的草堆被点燃,火越烧越大,汪某这才感觉不妙,赶紧用锄头扑火,但已无济于事,火势越来越猛,汪某找来村民帮忙,最后经过村民奋力扑救,大火于次日被完全扑灭。本次大火过火面积为15.7545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708.4元。
最终,汪某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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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