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严惩非法捕鱼行为
本报讯(记者李煜通讯员郭伟)为进一步惩治犯罪,保护水域生态环境,近日,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被告权某、武某等人非法捕鱼公益案在山阳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
今年5月,被告权某、武某等人在禁渔期并在属于禁渔区的山阳县城附近的天然水域,采用电鱼机电击的方式,非法捕捞野生鱼226尾,净重4.55公斤。山阳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该案符合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后依法向山阳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审理,山阳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对被告权某、武某等人的行为判处了罚金进行处罚,并用增殖放流的方式来补偿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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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