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通报3起生态环保问题典型案例
本报讯近日,山阳县纪委通报3起生态环保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1.山阳县高坝店镇骆驼巷村上湾组党员赵龙违法开山取石的问题。2017年9月,赵龙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违法在该村大冷水沟组开山取石,改变林地用途面积100平方米,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的纪律。2018年12月20日,赵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山阳县西照川镇乔家坪村兰家坡组党员查显华违规防火区用火问题。2017年4月13日15时许,查显华在森林防火期内在个人自留地沟口烧火粪,其行为属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之规定。2018年12月28日,查显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山阳县王阎镇天桥社区段家沟组组长朱国宝非法占地问题。2016年11月,朱国宝未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批,擅自违法占用耕地637.5平方米建设村民休闲广场,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12月17日,朱国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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