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无力补缴养老保险 退休职工8个月未发工资 山阳县卫计局:将专题研讨养老保险缴纳问题,力争年底前解决

华商报 2018-08-30 02:28 大字

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程娟)养老保险并轨之后,因山阳县三个公立医院未补缴从2014年10月至今的养老保险,致使40余名退休医务工作者的退休工资从今年元月份至今无法发放,医保暂停,看病及就医成难题。

退休职工:8个月未发工资 向医院借生活费

2014年11月底,孙女士从工作了42年的山阳县人民医院退休,本以为从此可以颐养天年,谁料今年元月份起,退休工资的发放由山阳县财政局转到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后,突然停发了,这一停停到了8月份还没有下文。孙女士和其他15名同样停发工资的退休职工去找医院协调,医院给他们每人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费,“生活费是暂时解决了,可是工资停发,医保也停了,像我患高血压、心脏病等,每天不能停药,就怕突然哪天要上医院,没有医保怎么办?”孙女士说。

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山阳县中医医院的16名退休职工和山阳县妇幼保健院的9名退休职工。医院给出的解决办法就是暂借生活费,至于什么时候发工资、能否正常享受医保,始终没有个明确答案。

社保局:医院未缴纳养老保险

8月27日,山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公室支部书记、副主任柯昌林告诉华商报记者,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后,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目前,属于差额单位、单位应缴养老保险的山阳县三个公立医院没有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致使取消财政支付工资制度的40余名“中人”(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工资不能正常发放。经办中心曾给县政府打过报告,县政府于4月19日下发过督办通知,要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有关单位必须在4月26日前将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足额征缴至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可到目前为止,这三家医院仍未缴纳养老保险。

医院:养老保险数额巨大,医院无力承担

山阳县三家公立医院院长均表示,养老保险数额巨大,医院无力承担,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积极解决。山阳县人民医院院长刘忠良称:“退休的医务工作者为医院和患者奉献了一辈子,退休后,理应得到照顾,让其安享晚年,可是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医院需要补缴2014年10月至今所有职工的养老保险,数额巨大,医院实在无力承担,现在影响的不仅是2014年之后的退休人员,在职人员的社保等也受到影响。目前,医院给每个退休人员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费,先保障其生活不受影响。至于养老保险问题,正在与相关部门进行积极协调,寻找更好的解决办法。”

28日18时,山阳县卫计局局长刘忠高称,此问题已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召开了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卫计局、人社局、养老经办中心以及山阳三家公立医院院长等参加的专题研讨会,会议拟定在8月底前解决退休职工医保问题,年底前解决其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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