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干事创业热情

商洛日报 2018-08-22 08:12 大字

本报讯(张力)近日,漫川关镇猛柱山村村委会主任郭某违规管理村集体企业事务,致使企业违法占地建设被处罚,违反工作纪律,但因在推动村重点工作中,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错误,县纪委免于郭某党纪处分、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这是山阳县纪委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勇担当、敢作为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向全县党员干部释放出了鲜明信号。

近年来,山阳县纪委坚持能防的错要防,须容的错要容,该纠的错要纠,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及时警醒在位当权者,宽容改革创新者,关爱失足犯错者,树立遏制腐败鼓励干事执纪导向,切实保护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抓制度”,县委出台了《山阳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山阳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山阳县推进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等,县纪委制定《山阳县纪检监察系统“三项机制”实施细则》,着力解决工作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抓预防”,县纪委创新建立了约谈通知书、约谈记录书、约谈整改通知书、约谈督办事项台账的“三书一账”约谈机制,并将约谈函询制度向部门镇办延伸,使约谈函询的程序更加规范,覆盖面更加广泛。抓“容错”,灵活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正确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徇私的界限,以相关事实为依据,以制度规定为准绳,对单位和个人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中,特别是在关系全县改革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中,出现的工作失误或无意过失,给予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切实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给勇于改革创新者吃上“定心丸”。抓“纠错”,坚持“问责与挽救并行,惩前与毖后并重”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受处分党员帮教回访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通过思想解惑、工作解难、生活解困等措施,帮助受处分人员端正思想,转变观念,认识错误,消除顾虑,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工作,积极营造关爱、教育、帮扶的温馨氛围。

目前,全县共实施约谈函询259人次、提醒谈话107人次、诫勉谈话23人次,因大胆履职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建设过程中出现违纪问题的3名党员干部,运用容错纠错免除党纪处分给予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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