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发文指派副支书主持村委会工作遭质疑
华商报讯(记者 陈永辉)法律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然而,山阳县南宽坪镇党委却下发红头文件任命两名副支书主持村委会工作,同时任免了监委会主任。昨日,南宽坪镇负责人称,文件起草有误已撤销。
镇党委任命副支书主持村委会工作
“镇党委下文件任命副支书主持村委会工作,简直是不懂法。”8月16日,知情人爆料称,今年5月份,山阳县南宽坪镇党委下发红头文件任免了8名村干部,其中两名副支书“主持村委会工作”,不少村民认为此举不妥。
“之前的村支书由于存在问题,被免去了职务,一直没人干。”窑沟口村一位村民称,几个月前镇上下发文件重新任命了村支书和代理村委会主任,确实没有经过选举。
爆料人提供了这份发文号为宽委发【2017】63号的中共南宽坪镇委员会关于袁某等8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村(社区)支部、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经中共南宽坪镇委员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袁某同志任老林村党支部书记(兼),刘某同志主持窑沟口村支部工作,曾某同志任窑沟口村支部副书记,主持村委会工作,工资待遇从2017年5月开始执行等。阮某同志主持下锅厂村支部工作。李某同志任下锅厂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村委会工作,唐某同志代理下锅厂村村文书职务,工资待遇从2017年5月开始执行。免去张某同志上坪村监委会主任职务。程某同志任上坪村监委会主任,工资待遇从2017年4月开始执行。
中共山阳县南宽坪镇委员会(公章)
2017年5月28日
华商报记者查询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镇党委书记:借调的组织干部不熟悉程序
“这份任免文件有误,一个礼拜前我们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已经收回并撤销了文件。”昨日上午,南宽坪镇党委书记史学宏称,目前正在进行研究,请示上级后按照程序进行。他称,在3个村缺村干部的情况下,得有人干村上的工作,镇上才下发了这份文件。“镇上临时借调了一名年轻的组织干部,由于不熟悉程序,在起草文件时出现失误。”
8月16日,山阳县委组织部一位李姓副部长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镇上可以任命村党支部书记、副支书以及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具体情况我还不清楚,下来立即了解,如果存在问题及时纠正。”
就此事国家一级律师齐永喜表示,这份文件有两处违法,一处是任命两个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村委会工作,镇党委管党务,村委会工作属于政务,在原村委会主任辞职或死亡,未经过选举的情况下,可由镇政府临时指派人主持村委会工作,待选举后重新任命。另一处是任免监委会主任,指定代理村文书职务,作为镇党委无权任命和指定代理,正常程序要经过村民选举,镇政府下文件,镇党委此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不符合镇党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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