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西北信息报 2021-04-15 09:13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代绪刚)4月13日,记者从商南县农业农村局了解到,商南县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行撂荒地统筹利用与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复耕复种,确保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

商南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对辖区域耕地撂荒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账,做到位置、面积、类型可查询、可定位。专门建立撂荒地利用信息台账,强化撂荒地动态管理,对撂荒地利用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并及时更新台账,做到账实相符。指导各镇(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做到分类施策,有序整治。各类撂荒地,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等,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足额按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稳定农民种粮基本收益,对1年以上的撂荒地停止发放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完善农村流转服务,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

实行奖补激励约束,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建立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机制,对弃耕撂荒耕地1年以上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经营者享受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抛荒撂荒2年以上的,依法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承包合同收缴违约金;对连续抛荒撂荒3年以上的承包方纳入本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把耕地撂荒与评优挂钩,将耕地撂荒纳入乡村治理相关内容,对撂荒农户取消参评文明户和五好家庭资格。对返乡农民工,特别是年轻一代农民工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让返乡农民工会种田、种好田。对撂荒地集中区域,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或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将土地流转复耕的,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对进行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薄弱农户,组织开展“一对一”帮扶,让其尽快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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