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4个集体1名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
本报讯(孙婧)3月6日,笔者从市妇联获悉,日前,全国妇联对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商洛市2个集体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1名个人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2个集体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其中,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室、商南县妇联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商州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股股长王婷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柞水县妇联、国家税务总局山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全国妇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继续拼搏,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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