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实施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

商洛日报 2020-12-01 20:28 大字

本报讯 (代绪刚)今年以来,商南县实施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以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的,以整治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为重点,在统筹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清扫保洁、城乡接合部等各类扬尘污染源头治理,确保2020年县城大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25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控制在66μg/m3以内,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7μg/m3以下,全县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县上加强工地扬尘管控,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并督促企业安装空气自动监测仪和视频监控系统,有效减少城市扬尘污染。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6个100%措施不力的企业,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禁止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减少城市道路扬尘,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持续优化道路洗扫、洒水、喷雾作业方式和时间,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速、车辆撒漏、车轮带泥等行为,不断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长新路、滨河路等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其他道路要达到70%以上。实施城市增绿工程,有效利用城市空间,推进立体绿化,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同时,县上要求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引导和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商品混凝土生产、道路清扫、渣土垃圾清运等企业单位进一步提升防尘治污意识,积极开展扬尘防治教育培训,落实扬尘治理责任,不断增强扬尘防治自觉性。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治理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项目必须管环保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县环境局将组成督查组现场核查,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向责任单位下达整改要求。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将设置专栏,及时公开督查整改情况,对整治不力的责任部门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予以曝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对未完成扬尘污染专项治理任务的镇办和部门,将进行约谈问责,并扣除年度目标考核相应分值。对责任单位监管不力、措施不严、违法处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移交县监察委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启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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