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原副市长陆邦柱获刑十年:受贿超千万 案发前忙退赃
裁判文书网截图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1月21日公布的判决书显示,陕西省商洛市政府原副市长陆邦柱犯受贿罪,一审已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陕西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陆邦柱于2008年至2016年间,在担任商南县常务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商洛市委秘书长、商洛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59.5万元、美金10万元、价值93万元的国画一幅、价值5.878万元港币的相机一部、价值36.4万元的手表一块。
澎湃新闻梳理陆邦柱受贿详情发现,陆邦柱收钱胆大,行贿者上百万的现金用茶叶箱装着直接给他,而在被立案调查一年前,陆邦柱预感自己被查,开始忙着退赃。
以单位经费紧张两次找商人要钱150万
公开资料显示,1967年生的陆邦柱系商洛市山阳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1987年7月参加工作。陆邦柱早年在商洛市政府办公室任职多年,此后于2002年年底赴商南县任职,从县委常委到县委副书记、县长,再到2012年4月出任商南县委书记,2015年1月调任商洛市委秘书长,2016年年底升任商洛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9年6月19日,陆邦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同日被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9月12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
判决书显示,陆邦柱被法院认定的第一宗受贿犯罪,是索取商南县中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蔡某150万元。
法院查明,2012年陆邦柱在商南县中剑实业有限公司建立硅科技产业园项目时给予帮助。2014年,陆邦柱安排商南县经贸局为中剑公司争取了240万元补贴资金,2016年2月、6月应陆邦柱要求,中剑公司董事长蔡某先后将100万元、50万元现金分别送给陆邦柱。
这两笔巨款,蔡某都是用茶叶箱装着送给陆邦柱的。
据陆邦柱交代,2012年前后,他亲自主持会议,动员各个部门支持蔡某的中剑公司做大做强,尽快支持硅产业园建成。2014年,争取240万元补贴资金,是蔡某找到他说经贸局当年工业类项目可以申请资金,看能不能给说说,让把中剑公司的硅产业也报上,他答应了。随后,他给当时的县经贸局局长潘某甲打电话让多支持硅产业,有好的政策就给倾斜一下,有项目就给报上。潘某甲答应并予上报。
2015年底,陆邦柱任商洛市委办公室秘书长期间,陆邦柱对前来拜访的蔡某说,中央八项规定以来,单位经费非常紧张,花销没办法解决,看蔡能否帮助解决一百万,蔡答应了。
2016年春节前的一天,蔡某将两个茶叶箱子搬到陆邦柱车后备厢。陆开车回家清点,两个箱子装了100万现金。2016年6月份的一天上午,在商洛市政府门口,蔡某又给陆邦柱车后备厢搬了两个纸箱。一个箱子是茶叶,一个箱子里装着50万元现金。
蔡某交代,陆邦柱曾经也给他帮了一些忙,当陆提出资金紧张问题后,他就给了。蔡认为陆邦柱毕竟在那个位置上,开口了,他只能给,说不定以后还能帮他。
受贿物品有别人花近百万公款买的字画
陆邦柱爱好字画,于是,就有行贿者投其所好,花费近百万公款买字画送给他。
判决书显示,陆邦柱为蔡某争取240万元补贴资金而去打招呼的县经贸局局长潘某甲,正是靠送给陆邦柱这幅字画而成功“上位”。
法院认定,2012年底,商南县鹿城中学校长潘某甲为谋求职务晋升,在时任商南县委书记陆邦柱的办公室,将花费93万元购买的一幅国画送给陆邦柱。
陆邦柱供述,2012年11月份的一天,潘某甲到他办公室说自己在鹿城中学干的时间太长了,想调整一下岗位。2012年底的一天晚上,潘某甲到他办公室,将随身携带的一个长方体的盒子放在他办公桌上面,从盒子里拿出一幅画给他,说是刘某某画的荷花。
2013年5月,县委准备提拔调整一批干部,商南县经济贸易局局长位置空缺,陆邦柱给县委组织部长屈某说考虑一下潘某甲。2013年5月,潘某甲调任商南县经济贸易局局长。2013年底,潘某甲为感谢陆邦柱帮忙调整工作岗位,又送给陆4万元现金。
据潘某甲证言,为支付购买国画的钱,他交代鹿城中学筹建处负责基建融资报账的会计聂某某转了93万元。聂某某账户上的钱是融资款,后来,潘某甲通过虚报事由找了一些票据,将报账手续办好后给了聂某某,聂某某通过财务手续正常报账,将这笔账弥补上了。
陆邦柱最后被认定的一笔受贿是一部价值港币5.878万元的相机。
判决书显示,2014年11月份,陆邦柱带领商南县相关领导参加第四届陕粤港澳经济合作活动,商洛市佰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黄某某说也想参加活动。但这是省政府组织的活动,黄某某不在政府团名单内,陆邦柱说可以作为商南县企业代表参加。
在香港期间,黄某某陪陆邦柱到一家佳能相机专卖店逛了一会儿,黄某某发现陆邦柱很喜欢专卖店里的一个照相机,于是,他用58780元港币买了,回商南县一个星期后,将佳能相机送给了陆邦柱。
判决书显示,陆邦柱还收过商洛国力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邓某某一块江诗丹顿手表。这块表的价值是36.4万元。
案发前一年前开始忙退赃
2018年年中,陆邦柱听说邓某某被组织调查,他怕被牵连出来,开始忙着退赃。
判决书显示,2018年6月,陆邦柱将收受的手表退给邓某某,8月将字画退给潘某甲的儿子,当年底,陆邦柱将相机退还给黄某某。此外,陆邦柱还先后退给多名行贿者赃款495万元。
2019年6月19日,陆邦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4个月后,陕西省纪委监委公布,对陆邦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陆邦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称,经查,陆邦柱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弄虚作假,组织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盲目上项目,搞形式主义、“政绩工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储值卡和安排的旅游;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情况;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2019年12月31日,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陆邦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扣押在案涉案赃款人民币1520.83万元,国画一幅、手表一块、相机一部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陆邦柱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接受起诉书的指控,服判不上诉。(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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