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副市长陆邦柱被“双开”:组织参加迷信活动、搞形式主义

界面新闻 2019-10-18 20:35 大字

文 | 记者 王健

经过近4个月审查调查后,陕西商洛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陆邦柱被“双开”。10月18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在其官网通报了这一处分决定。

陆邦柱曾在商洛市商南县任职13年,历任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其任县委书记时的搭档、商南县原县长刘春茂因受贿罪,已于7月31日获刑十年。

秦风网发布的通报显示,经查,陆邦柱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弄虚作假,组织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盲目上项目,搞形式主义、“政绩工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储值卡和安排的旅游;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情况;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上述通报称,陆邦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党的宗旨,法纪观念淡漠,以权谋私,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陕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陕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陆邦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陆邦柱生于1967年,系陕西山阳人,其在2002年12月至2015年4月间,历任商南县政府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陆邦柱任商南县委书记期间,与他搭档任该县县长的为刘春茂。2015年,陆邦柱出任商洛市委秘书长,刘春茂接替其成为商南县委书记。2019年,刘春茂、陆邦柱先后被“双开”,但尚无证据表明此二人案件有无关联。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及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显示,2018年9月19日,刘春茂被商洛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2019年3月28日,刘春茂被“双开”。

刘春茂被“双开”的处分通报显示,经查,刘春茂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担任商南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晋升及职工录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安排商南县扶贫局套取陕南移民搬迁补助资金,拨付给乡镇用于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建设,挤占挪用国家专项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刘春茂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目无党纪国法,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

在刘春茂被宣布“双开”的当天,他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后于4月11日被逮捕。

商洛中院审理查明,刘春茂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不仅交代了调查机关已掌握的其收受邓某甲、潘某某、田某甲、谭某某4人贿赂的犯罪事实,还主动交代了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其收受王某甲、张某某等25人贿赂的犯罪事实。

商洛中院认为,刘春茂在担任商南县县长、商南县委书记期间,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工作调动与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总计250万元人民币、20万美元(合计人民币381万余元),且为他人谋取职务调整,属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2019年7月31日,商洛中院一审判决刘春茂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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