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检察院四项机制筑牢制度基石
本报讯(李雨浓记者李煜)今年以来,商洛市商南县检察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通过建立完善四项机制,筑牢制度基石。
建立案件明示标记、销号管理机制。商南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受理案件时,审查《起诉意见书》中是否明确标记案件类型,是否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分析,是否对违法犯罪经历、犯罪情节进行明确阐述等,建立台账,对受理日期、审查时限、审查结果、法院判决情况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登记,实行销号管理。
建立提前介入侦查取证机制。商南县检察院定期主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与公安机关联合会签《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提前介入规定》。今年以来,该院提前介入侦查5次,与公安机关就执法认识、证据标准等问题进行研讨会商3次,提出侦查意见17条,力求将争议和办案瑕疵解决在侦查环节,严防案件“带病”进入起诉环节。
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商南县检察院主动联系县纪委监委制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加强日常联系沟通,分别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刑事检察部确定具体人员,专门负责信息互通、问题线索移送、问题线索查办反馈等工作,实现有效对接,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建立黑恶案件会商机制。商南县检察院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采取联席会、专题会等形式,根据涉黑涉恶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启动会商程序,由办案部门主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共同协调解决案件定性、采取及变更强制措施、侦查取证、法律政策运用及涉案财物处置等问题,巩固提升执法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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