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加强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阳光报 2018-09-18 01:52 大字

阳光讯(记者 韩建军 通讯员 孙传卿 刘金)近日,商南县委政法委从县级政法部门、县法律援助中心、秦东律师事务所抽调24人,成立3个执法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座谈走访、评查案件、重点案件剖析等方法,先后对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交警大队、森林公安局等6个县级政法部门执法质量进行了检查。这也是该县加强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缩影。

自今年以来,商南县政法各部门高度重视执法司法规范化工作,都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部门去年元月份以来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了回头望,对所办理的全部案件进行梳理归类,并开展自查自评。通过自查自评,交流经验,查找问题,认真整改,全县政法机关的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该县公安局以打造法治公安为目标,大力推进执法管理、执法服务、执法责任“三大体系”建设。县法院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三评查”活动,加强执法司法作风和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县检察院将执法质量检查与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结合起来,把作风整顿贯穿于提升执法质量的全过程,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县司法局按照“机构规范、管理规范、服务规范”的要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强化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做到执法质量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县交警大队坚持政治建警、素质立警、科技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大力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信力。县森林公安局把执法质量作为公安机关的生命线,从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执法培训、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法责任、注重执法监督、创新执法模式等环节入手,全面提升执法质量。

同时,商南县公安局还围绕“五个聚焦发力”,制订《民警执法办案考评办法》,全面实行执法办案积分制管理;建立案件分级受理、逐级审批制度,实现受案、立案到办案、结案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县法院建立涉诉信访双合议制度、员额法官办案负责制、立案随机分案制度、案件质效定期通报和专项通报制度、裁判文书送阅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县检察院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和流程,强化对办案环节的监督。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周联系、月汇报、季考评”和手机定位等管理机制,实现社区矫正衔接管控、教育监管“六到位”,制订《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良性发展。县交警大队制订《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道路执勤执法规范》,建立值日警官制度、执法档案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以及案件质量“五级审批”制度等。县森林公安局完善了《接出警制度》《执法责任制度》《罚(没)款罚交分离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办案民警绩效考核办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为规范执法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

另外,商南县公安局投资600余万元建立了11个案管中心、案管平台同步投入使用,2018上半年执法质量考评进入全市前三名,执法工作在全市公安工作会上进行交流,被省公安厅确定为执法制度建设联系点和全省执法示范单位。县法院2017年度结案率名列全省前列,位居全市第一,审判、执行质效位列全市第二名,服判息诉率和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位居全市前列。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示范窗口”荣誉称号,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表彰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县司法局荣获“全省社区矫正示范单位”“全省法律援助案卷质量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县公证处办证数量和质量连续六年位居全市第一。县交警大队建成了公安交警案管中心和执法办案区,2017年度荣获“全省公安系统优秀执法单位”称号。县森林公安局连续五年荣获全市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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