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全面晾晒执法行为

阳光报 2018-06-15 01:07 大字

阳光讯(代绪刚 记者 崔伟)近日,商南县出台了《商南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决定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将行政执法行为晒在阳光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据了解,该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商南县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6类行政执法行为以及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单位职责制作服务指南、岗位信息公示牌等,在服务窗口主动公示许可或者服务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等事项或者办理程序。

商南多途径拓宽公示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行政执法部门以政府和机关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为行政执法公示的主要载体,将行政执法各项信息在政府和机关门户网站或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全面公示。商南县还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或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自动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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