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十条措施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文章字数:1111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日前,市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十条措施》。
措施指出,要加强农机装备创新应用,主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机推广机构的联系合作,协同开展山区农机装备创新应用,加快商洛市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着力解决山地机械化技术“瓶颈”,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要强化农业产业机械装备支撑,突出推广食用菌生产智能化工厂设备、贮藏冷链等机械设备,茶叶生产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病虫害机械防治、茶园修剪、中耕除草等管理机械化生产技术,青饲料收获、饲草料加工、自动饲喂饮水设备,精量播种、工厂化育苗、机械栽植、机械收获、智能调控和信息化管理等技术和设备,中药材等产业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及多功能作业平台和加工机械装备,不断提升产业机械化生产水平。
措施要求,要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在高寒山区推广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高效施肥、残膜回收利用等绿色机械化技术推广,积极发展农用无人机技术应用推广,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机装备。要推动智慧农业示范应用,支持大田作物精准耕作、智慧养殖等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广应用农机作业监测、维修诊断、远程调度等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农民(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农机作业服务,支持农机服务组织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力度。要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允许大型机具多、规模经营面积大的县区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予以支持,鼓励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
措施要求,要提高农机作业便利程度,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田“宜机化”要求,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和安全性;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的短板。加强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扶持培养一批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农机产销企业、农机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养农机实用技能人才。要提高农机公共服务能力,鼓励农机科研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农机生产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机服务组织等参与技术推广,加快新型农机产品试验推广和质量监督工作。落实属地推广责任,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经费保障,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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