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中院民一庭 司法拂面暖人心 上门调解送温情
“非常感谢法官们上门调解,为我们这个支离破粹的家庭带来温暖和希望!”全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商洛中院民一庭干警立足岗位职能,牢记司法为民初心使命,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2021年3月26日上午,商洛中院民一庭庭长林小平、副庭长王金新一行6人,迎着早春的丝丝寒意,冒着蒙蒙细雨,驱车两个多小时130余公里,带着一套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和营养补品,到访当事人刘洋家中,为这个因健康权纠纷身患终身残疾、人生轨迹偏离、身残志坚的年轻人和在他背后苦苦支撑的家庭带去生活的希望和信心,充分彰显了司法温情和暖意。
本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收案后,民一庭庭长林小平和副庭长、该案承办法官王金新对案情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律师电话沟通会面,查明该案在2006年第一次诉讼中已经得到圆满解决,针对刘洋本次提起的部分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因第一次生效判决确定的20年赔偿期限尚未届满为由,做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并无不当。但是,曾经通话过的那个善良正直大男孩的声音始终萦绕在办案法官的耳畔,那个头发花白、憔悴不堪的老父亲的背影始终让办案法官为之动容。凭借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司法职业良知,他们决定亲自上门调解,因为他们放心不下判决书背后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放心不下这个与自己儿女年岁相仿的大男孩。面对着助理们的不解,林小平说道“案件审理不能止步于冷冰的法律条文,仅仅追求一纸形式正义,还要挖掘更多的事实,尽量满足当事人的实际诉求,这才是完美结案。”
考虑到刘洋身患重度残疾,父母年迈,其家庭经济困难,某某中学每年支付的医疗费对于刘洋一家来说早已入不敷出,办案法官们决定在既能有效保护刘洋第二次诉权,又能解决其本阶段实际生活困难,同时又不损害被上诉人(公益性事业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寻求一条合法合理合情的路径,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达到司法与民情、社意多重共赢。办案法官一行看望走访了刘洋及其父母,向其提出法院带来的调解方案,在征得其同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过法官当场耐心疏导和法律释明,某某中学最终同意从2021年1月至刘洋第二次主张赔偿权利前,每年为其增加5000元医疗和交通费用,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上门调解只是商洛中院民一庭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民一庭将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用实际行动讲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故事。(注:本文中刘洋为化名)通讯员 刘妍 高彦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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