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十条措施支持出口转内销
本报讯(记者 张力宏)近日,市政府印发《商洛市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十条措施》,鼓励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帮助外贸企业渡过难关。
措施提出,在2021年3月31日前,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要求外,对达到我国强制性标准的出口转内销产品,允许企业做出书面承诺,以自我符合性声明的方式销售,并加贴中文标签标识;免费提供标准信息查询、标准有效性确认等技术服务,启动物品编码业务24小时快速响应机制;对出口转内销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设立绿色通道,指导生产企业依法申请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间;鼓励优质特色出口农产品申报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国家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积极引导出口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参与品牌宣传推介,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商洛市外贸出口转内销产品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工作,加强对外贸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规避侵权风险;支持符合资质的企业生产“同线同标同质”产品,鼓励更多外贸企业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
措施提出,要依托步行街、商业街组织开展出口产品转内销专题活动,举办外贸产品出口转内销对接会、外贸企业进地市等系列活动,为外贸企业搭建洽谈合作平台。鼓励电商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设立外贸产品转内销专区(专柜),建立直销模式。将出口产品转内销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消费促进月、商品展销会等重点促销活动。推动外贸企业转型线上销售,建立线上销售渠道,利用网上销售、直播带货、场景体验等向国内消费者推送优质出口产品,鼓励外贸企业建设一批实体店、体验店,将线上流量转化为线下客流,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企业品牌建设,依托商洛市服装家纺、农产品、中药材等特色优势外贸产业,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同时,要积极利用投资项目带动转内销,精准对接国内市场消费升级需求等措施,多渠道促进出口转内销。
措施提出,要加大信贷保险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向外贸企业贷款,落实各项降准降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外贸企业和出口转内销项目,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支持外贸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要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对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行出口转内销产生的设备采购或改造、自有品牌建设与推广、国内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的费用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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