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孙养利)为加强特殊药品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流弊事件,根据国家、省药监局和禁毒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商洛市药品监管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从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确保特药安全。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措施加强监管。专项整治以特殊药品经营使用为重点环节,以特殊药品批发企业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精神病院、康复医院等为重点单位,以含可待因口服液体制剂、曲马多、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地西泮、氯硝西泮和氨酚羟考酮片等特殊药品为重点品种,开展全面排查和重点检查。生产环节重点检查原辅料购进、生产过程物料平衡、生产计划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和规范销售情况;批发企业重点检查购销渠道、购买方资质审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以及是否存在挂靠走票、体外循环、现金交易等情况;零售企业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票据管理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和凭处方销售规定的执行情况等;使用环节重点检查特殊药品购、存、用等情况,通过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特殊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对特殊药品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深挖细究、追根溯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公开曝光并施以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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