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市设1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商洛中心”),下设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23人,其中,在编123人,非在编0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137家,实缴单位2232家,净增单位15家;新开户职工6788人,实缴职工88754人,净增职工4647人;缴存额115841.04万元,同比下降16.26%。2019年末,缴存总额824982.36万元,同比增长16.34%;缴存余额455890.77万元,同比增长14.54%。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57975.98万元,同比下降14.16%;占当年缴存额的50.05%,比上年增加1.24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369091.59万元,同比增长18.6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34笔60659万元,同比增长4.33%、23.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8666.77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257笔565858.9万元,贷款余额253924.7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62%、12.01%、9.4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5.7%,比上年减少2.57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无。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07272.63万元。其中,活期11237.56万元,1年(含)以下定期0万元,1年以上定期196035.07万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5.7%,比上年减少2.5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15355.35万元,同比增长27.54%。其中,存款利息7159.76万元,增值收益存款利息164.5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8025.0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5.9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6515.20万元,同比增长28.5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486.51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8.3万元,其他支出0.3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8840.15万元,同比增长26.79%;增值收益率2.03%,比上年增长0.1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500.1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339.9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00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860.9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34.07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145.8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034.0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823.81万元,同比下降19.09%。其中,人员经费1154.03万元,公用经费260.78万元,专项经费40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9.01万元,逾期率0.15‰。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500.16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145.86万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4.78%,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32%。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0.68%、5.53%和-16.26%。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7.72%,国有企业占6.57%,城镇集体企业占1.26%,外商投资企业占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4%,其他占1.0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2.15%,国有企业占13.62%,城镇集体企业占1.08%,外商投资企业占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6%,其他占10.44%;中收入占10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6.3%,国有企业占17.86%,城镇集体企业占1.44%,外商投资企业占0.0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1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48%,其他占15.67%;中收入占100%。
(二)提取业务:2019年,13277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57975.98万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5.3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9.8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3.62%,租赁住房占0.76%,其他占1.1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4.6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8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8%,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93%)。
提取职工中,中收入占10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6.0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9.25%,比上年同期减少5.0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约131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19%,90-144(含)平方米占67.07%,144平方米以上占30.74%。购买新房占97.0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12%),购买二手房占0.4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7%,其他占0.8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5.7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3.9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35%。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5.09%,30岁-40岁(含)占40.08%,40岁-50岁(含)占24.45%,50岁以上占10.38%;首次申请贷款占73.7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6.24%;中收入占100%。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0笔367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30笔99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07.6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0.09%,比上年增加46.5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商洛市住房公积金使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预案》(商政金发〔2019〕34号)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商洛中心党总支、机关、洛南、丹凤、商南、镇安管理部党支部通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并被评为示范点。商洛中心市直管理部多次位居商洛市政务服务大厅绩效考核流动红旗榜首,工作人员多次被评为优秀员工。商洛中心在2018年商洛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脱贫攻坚成效工作考核中均被评为优秀等次。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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