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出台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
本报讯(张蓓)近期,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7部门联合印发了《商洛市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将通过4方面工作,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加快美丽商洛建设步伐。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村容村貌改善“五项行动”,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让群众住得舒心。
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工程。实施农业环境问题治理、1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农膜秸秆资源化利用“五大工程”,加强农业面源化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
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实施国土整治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水土保持、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建设、重点区域绿化“七大工程”,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论”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全市生态建设工作。
推动实现生态资源价值。不断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增加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和打造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生态+”产业和标志产品,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按照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市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13万户群众用上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6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206万亩,湿地保有量稳定在41万亩、林地保有量不低于2400万亩、完成营造林60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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